Re: [討論] 國昌一直提釋字585, 就是要騙外行人
根據釋585號解釋
我目前參考 湯德宗大法官講堂
(2019年卸任)
影片如下
https://youtu.be/uU3aiKBmDyc?si=rwxMNNnrAN-aZbji
以上不代表本人論述 各自若有興趣
自行定奪意見
順道一提 明天苗要找林明昕政務委員去
她YouTube 直播,我是不會看 有興趣可參考 但我不予置評,覆議是他提出
湯老師後面提到
五院的代表五條狗 必須互咬制衡
監察院 司法院大法官皆由總統提名同意之監察院同意之
故以目前五院沒有實質互相制衡
順便提到PUMA昨天直播認知作戰只針對國以國之間 其他不算(我不會全部看完他全部直
播 因為昨晚沒人想提問他還限制訂閱模式,因為我知道ivod都有),所以我們應該要算
被騙還是造謠或其他名詞比較合
理?
各黨要去下鄉講述對此案 我是不清楚要用什麼跟人民解釋 這不是一兩個小時就能全部
解釋完 還要有一定基本法學知識
註:順便看了某YT頻道街頭訪問年輕組跟年長組 最此法案投出的票數 目前
最大的癥結點在傳媒 第四權 是否如實報導 老人跟年輕人投出來的現場街頭民調呈現處
兩個平行時空
另外有興趣可以看一下電影攻敵必救
(Miss slone) 在此不暴雷 內容有發動聽證會的情節
※ 引述《kiss78832 (kiss78832)》之銘言:
: 針對你這句回應:
: 釋字585雖然給國會調查權,有規定需跟立法院的職權-立法有相關, 才能調查,不是
拿?
: 揭弊用的;
: 揭弊跟調查本身就是各自表述
: 我難道不能揭開事實真相再針對該該案立法?
: 就是因為立法漏洞才會造成弊案,不難懂吧?
: 那國昌拿釋字585來講就等同與立法相關,這是可以給過的好嗎==
: 你覺得一個念法律的會一直拿法條砸自己腳嗎?
: 他肯定是反覆研究過才敢一直拿585來講
: 一個法律唸到博士的人,一直被一些小白教法律,到底是你自信心太強還是人家白唸書
?
: 政黑鍵盤律師一堆,看了就想吐
: ※ 引述《Antler5566 (鹿茸五六)》之銘言:
: : 范姨說 這次國會改革是否擴權?
: : 國昌說 根據釋字585, 他只是把原有的調查權還給國會。
: : 到這邊, 范姨跟觀眾已經被唬的一愣一愣了。
: : 這是蔥哥話術, 透過賣弄沒人熟悉的專有名詞,
: : 讓人不敢追問。因為沒有小草會把釋字585拿起來讀, 所以你以為國昌懂。 國昌只
揭?
: : 份資訊,把不利的都不講。
: : 下面是釋字585:
: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66
: :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主
: : 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
: : [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
行?
: : 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
法
: : 得調查之事物範圍]。
: : 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
,
: : 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
此
: : 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 : [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
之?
: : 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
: : ---
: : 釋字585雖然給國會調查權,有規定需跟立法院的職權-立法有相關, 才能調查,不
是?
: : 揭弊用的; 也明定 不能跟憲法規定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重疊, 比如判決裁罰的司
法?
: : 像此版‘’國會改革‘’,一般人若由立院委員會投票判定為反質詢, 就會被罰款
六?
: : 。 本來是由法官判決的事項, 由立法委員決定, 這妥妥的是立法權跨越到司法權
的?
: : 。
: : 簡單得來說, 以前國會沒有的現在有, 那就當然是擴權。 國昌認為這次立法權沒
有?
: : 司法權, 那也要大法官認定, 不是國昌說了算。
: : 國昌最後又先打預防針說大法官判決, 不能背離民眾期待。 若大法官真的判決此法
違
: : 國昌就會說大哥沒有輸, 因為大法官都是背棄民心的綠營側翼, 國昌又又双贏。
: : 不的不說,法律系的很會詭辯。 沒有熟讀法條的人跟他討論, 爭議點都會被他閃過
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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