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帶大家複習最佳劇本
憲法: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
我們來分析這條憲法
我們按語意來分析
這句話的意思其實隱含一個主動與被動
前後優先順序的重要精神
順序就是
必須先由總統主動表達願意去立院國情報告
而後立院才可以視情況表達是否願意接受總統來報告
如果是立院主動邀請,就是違憲
如果是由立院主動邀請,那憲法條文就應該變成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總統得赴立院國情報告。
但憲法法條卻是相反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也就是說一定要由總統主動先願意去報告才算
當然實際運作可能還是會有來來回回的試探與放風向
實際的發起人也還是可能是立院
但正式發起人就應該是總統
變成就是立院是非正式的邀請
才由總統正式表達要去報告
當然這也跟當下情勢有關
如果朝野和協 或許就不會這樣斤斤計較
但是現在的情況就變成
只要柯建銘反對 就是違憲了
主動權從頭到尾都是要由總統主動願意過去才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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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58.21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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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所以不能去
※ 編輯: chal (1.170.158.214 臺灣), 05/18/2024 02: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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