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總統不簽名 行政院覆議就不會過吧
覆議過後
就是再回立法院表決
所以我其實搞不懂為什麼要趕在520之前
因為有很多方法可以拖長
最後一定是走到大法官釋憲
柯建銘說可以請大法官緊急處分
暫停實施法律
不過也要看大法官覺不覺得有需要緊急處分
現在的問題是
因為沒有協商溝通
所以立法版本有很多種
國民黨不同委員間有多版本
民眾黨也可能有多版本
然後517一條一條來表決
最糟的情況
國民黨A委員與國民黨B委員都通過
但兩條立法又互相衝突矛盾
這本來應該在委員會溝通協調的
但徑付表決
如果有這種矛盾的法條
或許大法官會比較願意緊急處分
很多藍營名嘴也提出上面的看法
認為根本不可能在517過
不知道是黃國昌有什麼妙計解決上面的問題
還是黃國昌單純不懂議事流程
就讓我們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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