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委推試用期入法「抄中國」? 律師:中國有些勞動法律比我們還先進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又又丸)時間3周前 (2024/05/01 19:4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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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案修《勞基法》,主張試用期最長3個月、薪水最低為應聘薪資80% : ,遭質疑與中國法條幾乎一樣。對此,律師林智群說,「中國有些勞動法律比我們還先進, : 不用全部否定」。 : 林智群指出,有網友說牛煦庭試用期規定,是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的,用這個大做文章 : ,但其實中國有些勞動法律比我們還先進。 : 林智群舉例,在台灣,你在a公司工作8年,特休假有15天,離職到b公司,年資就要重新計 : 算、特休假就是要重新累計。 : 但在中國,年資是可以帶著走的,中國員工在a公司工作8年,特休假有15天,離職到b公司 : ,他的工作年資就是8年,特休假也是15天。 : 林智群認為,中國法律也是有進步的地方、偏勞方的規定,不用全部否定。 : 5.附註、心得、想法︰ : 原來中國年資可以跟人走換公司不用重算 : 真的要比台灣先進多了 : 所以真的不用逢中必反 : 人家比較好的就拿來用沒什麼不好 其實沒錯啊 對岸很多法律的設計其實都是蠻漂亮的 理論框架也有 其實法律是這樣子啦 目的->學術推演->架構設計->法條->規範... 對岸立法就是從上而下 完全不用去管底層死活 最下面的草民幾乎跟不上 台灣立法因為由下而上的關係 學界雖然也是理想性這樣由上而下設計 但執行沒辦法這樣 民意會告訴你執行難度 所以就只能採漸進式 不過吼 中國大陸有遵守勞動法的也只有外企了 剩下的都沒有遵守 也都是變相耍花招 其實如果懂得適度抄襲的話 你自己不用發明太多東西 因為對岸也是花費大量成本派留學生 到全球挖角 抄了一堆 台灣只需要輕鬆剪下貼上 自己能用的部分 根本不用花那麼多時間 省錢省預算 問題就是要怎麼抄襲 才能取其精華 又不被帶著跑 陷入對岸的思考陷阱 這是有技巧的 本就不用縫中必反 不過老實說 就算我常常說這些 也無法避免有些人每天都在說我是塔綠斑的結果 反正 只要不站在徹底反DPP的角度 我就只能是塔綠斑啦 大家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98.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4564111.A.3C5.html

05/01 20:19, 3周前 , 1F
反的只有共產黨的腦 一般中國人民跟你身
05/01 20:19, 1F

05/01 20:19, 3周前 , 2F
邊的人沒二樣
05/01 20:19, 2F
文章代碼(AID): #1cCYmFF5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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