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會不會搞到最後pass?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pupu)時間2周前 (2024/04/18 17:16), 2周前編輯推噓9(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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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wbei978 (靠北九七八)》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高虹安會不會搞到最後pass? : 時間: Thu Apr 18 16:29:51 2024 : : 先定義pass : 高不是被判貪污罪就算pass了 : : 隨著密集的開庭越來越多細節被揭露 : : 1. 公積金的繳回 : : 陳奐宇在偵查時說,他自己「既非自願、也非被迫」回繳加班費,而是合意,「是在工作氛 : 圍下的無奈,無奈也是一種合意」 : : 如果是合意的、非被迫,那不就沒啥好講的 這邊如何辯論都沒有任何意義 已經有很多真實案例,助理說是自願非被迫,結局就是偽證罪處理 出來工作就是要賺錢,不想賺錢的去當義工,不要當大家是傻子 : : 2. 公積金買的東西 : : 例如 : : 咖啡機:高說不喝咖啡,是給辦公室同仁使用 : : 雙眼皮貼:為了立法院開議臨時需要拍照用 : : 等等東西能跟公務扯上關係,那也很難被以貪污定罪吧 : 或許部分是可以扯上公務,但只要證明部分是私人事務就可以了 另外 拍照應該不是公務,我們支付立法委員薪水並不是讓他拍美妝的 如果這樣可以下次請立法院提供每個委員治裝費、化妝費 : 3. 制度的來源 : : 「小兔」建議循前立委模式設立公積金 : : 高虹安本欲建制打卡 指兔姐以「首例會上新聞」勸阻 : : 加上小兔自己又認罪了 感覺會背鍋啊 : 制度來源也沒有任何意義 法院只是針對你的行為判刑,又不會管誰教你犯罪的 你今天闖紅燈被抓到,難到你跟警察說 是我媽教我可以闖紅燈,難道就不會被開單? 作為助理們的老闆,本來就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小兔有沒有罪 那是是小兔的事情 這跟你有沒有貪汙是兩回事 : : 今天開庭的新聞:陳奐宇作證 「高虹安指示銷毀手機電腦紀錄」 : : 會不會最後高被判滅證罪、登載不實罪之類的 : : 沒被判貪污、褫奪公權,雷聲大雨點小 : : 以上都有查證新聞報導啊 : : 案情有理解錯誤的地方幫忙補充~ : 除非他能拿出足夠證據證明他在公務上的開銷遠大於公積金 那大概有機會透過大水庫理論輕判 不然就乖乖下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08.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3431779.A.F88.html

04/18 17:18, 2周前 , 1F
說有問題很喜歡把事情混在一起講 錢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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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帳戶 有沒有實質加班 有沒有人頭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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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根本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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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19, 2周前 , 4F
高有罪 問題是從頭到尾都不像貪污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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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不像不是你說的,是法官說的 議員、立委們各個在法條上是專家,怎麼鑽都有研究 就是有人喜歡分開來討論.. 現實情況 就是這樣 政府編列 助理薪資、加班費預算,這些錢就是給助理的 助理有沒有家班、工作 那都給民代來判斷,就算你上班摸魚打屁 把錢領光都沒人管 但這些錢又流回民代手上後拿去爽其他事情 那就問題很大了 你要說他很常見?? 對我在大學內常常聽說 但結果呢??一堆教授也是因為這樣翻車,每個在繳回的時候都合意阿 證據拿了畢業後弄死你 ※ 編輯: pupuliao (220.133.208.141 臺灣), 04/18/2024 17:27:40

04/18 17:21, 2周前 , 5F
我原po 原文意思就是同一樓啊 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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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但不是判貪污被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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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24, 2周前 , 7F
收賄也一樣 沒登錄獻金的個人收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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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這種合意是不是實質影響力也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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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25, 2周前 , 9F
柯粉的浮木就是全都推給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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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加班沒加班費 小草對慣老闆又雙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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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能哥布林綠狗又再鬼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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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29, 2周前 , 12F
會很醜pass啦,有問題早就一刀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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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0, 2周前 , 13F
潘懷宗也是把浮報的錢全用在選民服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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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認罪了事 因為選民服務應該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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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0, 2周前 , 15F
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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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1, 2周前 , 16F
一審宣判就是一刀斃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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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2, 2周前 , 17F
白粉仔真的只是挺反綠而不是挺正義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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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2, 2周前 , 18F
只要能反綠 他們也能挺貪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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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3, 2周前 , 19F
一樓去看潘懷宗為什麼認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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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3, 2周前 , 20F
潘懷宗還沒把錢用在自己身上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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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5, 2周前 , 21F
有人不知鼻安拖台錢 是靠休息時間沒錄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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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5, 2周前 , 22F
證人和帳本都有 早就一刀斃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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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6, 2周前 , 23F
現在只是掛葉克膜 允許辯方議異あ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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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6, 2周前 , 24F
高跟潘案最關鍵的差異是 議員的錢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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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6, 2周前 , 25F
接匯到戶頭 高是立委 助理說是合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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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6, 2周前 , 26F
被迫上繳 錢是間接收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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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7, 2周前 , 27F
所以之前出問題的都是議員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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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還在合意那邊糾結 就有議員 有13個助理都說自願的,結果通通偽證罪處理了 還是說立委有特權??? ※ 編輯: pupuliao (220.133.208.141 臺灣), 04/18/2024 17:43:38

04/18 17:46, 2周前 , 28F
因為偽證罪低於賄賂罪啊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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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46, 2周前 , 29F
沒登錄政治獻金就送錢的 叫行賄和收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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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48, 2周前 , 30F
檢方說要起訴行賄 律師一定叫你承認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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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49, 2周前 , 31F
只有笨蛋才以為串通好就能凹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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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49, 2周前 , 32F
議員跟立委加班費發放方式就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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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49, 2周前 , 33F
所以之前都是議員有事 立委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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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49, 2周前 , 34F
糾結什麼啦 現在正在審案每一個助理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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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49, 2周前 , 35F
合意 法官你判全部偽證?連三民自都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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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49, 2周前 , 36F
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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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8:19, 2周前 , 37F
有加班事實的話基本上就脫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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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8:20, 2周前 , 38F
又不是人頭請款,錢進到戶頭你錢要捐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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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8:20, 2周前 , 39F
誰法院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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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8:37, 2周前 , 40F
開頭先寫這邊如何辯論都沒有任何意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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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8:37, 2周前 , 41F
後預告結局,表示你這辯論也沒意義
04/18 18:37, 41F

04/18 21:55, 2周前 , 42F
長姿勢了 反觀八卦那群低能白粉只會吠
04/18 21:55, 42F

04/19 02:11, 2周前 , 43F
不要把自己當法官,有罪無罪,由法院決定
04/19 02:11, 43F

04/19 02:11, 2周前 , 44F
04/19 02:11,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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