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務員偷走公文跟護航廠商哪個罪重?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開心)時間1月前 (2024/03/27 11:18),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4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偷公文回家如果是為了保護台灣 為了追求公平正義 雖然程序上有瑕疵,仍是情有可原的 護航廠商就是不對 圖利廠商是蔣經國總統說的重罪 是一定要嚴懲的 如果偷公文可以保護民眾的權益,我認為,是可以思考給予輕輕放下的啦 不然怎麼保護民眾權益呢?如果大家都擺爛呢? ※ 引述《yangzy (亞瑟)》之銘言: : 當公務員卻把公文偷回家跟當公務員護航廠商獲利是不是 : 都有違法?但是哪個的罪會是比較重 :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6.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509533.A.04C.html

03/27 11:19, 1月前 , 1F
川普給你參考
03/27 11:19, 1F

03/27 11:20, 1月前 , 2F
那保護民眾黨利益呢?
03/27 11:20, 2F

03/27 11:20, 1月前 , 3F
你邏輯會通那趕快白營提案修法竊取公文
03/27 11:20, 3F

03/27 11:20, 1月前 , 4F
用來自保無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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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1:24, 1月前 , 5F
你可以當白圾發言人了 臉皮厚邏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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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1:24, 1月前 , 6F
符合標準
03/27 11:24,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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