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加班證據拚無罪…遭檢察官諷「助理咬牙繳回錢」 高虹安:靜待司法
: 問一下原文的1樓
: 假設高開給助理加班費X
: 向國會申請加班費X+N
: 這個N要繳回公積金使用
: 那麼,N算不算浮報?
: 或是其他認為高虹安無罪的帳號兼法律大師們
: 可以跟小智障我,解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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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再補一條
助理加班時數 A 時薪 B
如果 A * B = X + N 那就沒有浮報
至於 N 的恩怨情仇 是另一件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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