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在籍投票可以討論 電子絕對不行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charlesgg)時間3月前 (2024/01/16 23:14), 3月前編輯推噓7(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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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naTomo (LUL)》之銘言: : 電子投票100%不行 : 台灣現在絕對不能用這個 : 唯一可以討論的是不在籍 : 只限台澎金馬(我這種在國外不適用) : 可以讓人申請轉戶籍在自己工作或就學的地方投票 : 你在台北念書就投台北的民代和市長 : 其他必須依照舊制 : 拿著投票單和身分證去投票所投票 : 這個我覺得可以討論 阿肥外商碼農阿肥啦! 認真說,我也贊成不在籍投票但電子投票就先不要,老實說,很多北漂青年幾年下來可能 根本對自己老家的事務無感,最後就是看長輩或是就不投票了。 說真的,90%的人生時段都在居住地那選一個能幫助改善居住地事務的立委或議員讓這些 立委議員能更看重北漂/南漂青年的票不是很好? 我覺得如果覺得總統怕中共介選可以先從本國境內跟議員縣市長試行實驗,不要連本國籍 在境內的都懷疑人家紅統啦,稅務資料、銀行徵聯都可以反向查到的不信政府沒能力核實 。 選舉後回歸理性討論不在籍投票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減少選民浪費時間返鄉去投一個影 響不到你/妳的議員立委而是讓公民能透過居住地投票參與地方公共議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95.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5418056.A.916.html

01/16 23:15, 3月前 , 1F
如果覺得政府有能力查核 那幹嘛吵作票?
01/16 23:15, 1F

01/16 23:16, 3月前 , 2F
TMD提這論點根本自相矛盾
01/16 23:16, 2F
我說的是發票跟投票資格這個政府一定能查核,不記名票就只能看到一張不記名白紙,那 要查也很困難。至於做票我先不上車,官方民眾黨我今天看聲明是說人工計票是有瑕疵但 沒說做票吧? ※ 編輯: sxy67230 (1.162.95.74 臺灣), 01/16/2024 23:18:52

01/16 23:16, 3月前 , 3F
論不在籍的行政工作:選前登記投票=遷新戶籍
01/16 23:16, 3F

01/16 23:17, 3月前 , 4F
直接遷到新戶籍就好了
01/16 23:17, 4F
問題是很多人租房是房東不給弄戶籍的,雖然這幾年政府在推你可以不管房東,但真的想 藏的房東你敢報就要嘛漲房租要嘛叫你搬,所以以居住地投票我感覺還是比較穩的。

01/16 23:17, 3月前 , 5F
家人投票往返3小時,雖然4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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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17, 3月前 , 6F
有可能勸退某些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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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17, 3月前 , 7F
如果可以提早申請投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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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17, 3月前 , 8F
感覺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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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17, 3月前 , 9F
你是不是 不懂 不在籍投票.........
01/16 23:17, 9F

01/16 23:17, 3月前 , 10F
其實現在的風氣是推 戶籍就掛在實居地上
01/16 23:17, 10F

01/16 23:18, 3月前 , 11F
所以不在籍其實是假議題 因為是要 實居地投票
01/16 23:18, 11F

01/16 23:18, 3月前 , 12F
海外投票的話 就免了 技術不是問題 但風險大
01/16 23:18, 12F

01/16 23:23, 3月前 , 13F
有風險 code 就不要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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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24, 3月前 , 14F
行政機關的官僚體制。很常立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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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24, 3月前 , 15F
實施後整個大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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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25, 3月前 , 16F
現在都還是有選務人員不知道狀況亂開票了
01/16 23:25, 16F
※ 編輯: sxy67230 (1.162.95.74 臺灣), 01/16/2024 23:28:52

01/16 23:36, 3月前 , 17F
我也覺得實居地投票很好,房東不給遷戶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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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36, 3月前 , 18F
話就掛在就讀的學校或是租屋地區的公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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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36, 3月前 , 19F
頂多不投里長,但是投當地議員應該沒啥問題
01/16 23:36, 19F

01/16 23:43, 3月前 , 20F
如果未來有開放不在籍,不管在籍或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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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43, 3月前 , 21F
籍,重點是只能有一地的選舉人名冊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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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43, 3月前 , 22F
還舉人名字,也只能在那能領選票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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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23:43, 3月前 , 23F
不是投票當天才再考慮要去那個開票所拿
01/16 23:43, 23F

01/16 23:43, 3月前 , 24F
票投。
01/16 23:43, 24F

01/17 04:46, 3月前 , 25F
堅決反對不在籍投票
01/17 04:46, 25F
文章代碼(AID): #1bffr8aM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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