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控別人貪污是很嚴重的事難道不用證據嗎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D)時間6月前 (2023/10/04 19:2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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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果然比八卦清流多了,都是要講證據才能指控 好奇問一下,指控別人"賣台"需不需要證據?? 賣台感覺比貪汙可怕多了,出賣國家可是會讓國家有滅亡的可能, 叛國罪判個死刑也不過分吧? 這麼嚴重的指控這邊一定都是很要求有證據的吧? 例如被指控的具體賣台行為到底實際上傷害到台灣哪邊的利益? 又會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可以被稱為出賣台灣? 這些需要法院認證還是愛台灣的人認證就可以了? 例如ecfa就是被指控為賣台的糖衣毒藥, 當初一定證據充分才會這樣說吧?? -- 愛國主義是無賴的最後避難所 ~ Samuel Johns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9.13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6418563.A.B7E.html

10/04 19:24, 6月前 , 1F
叛國如果判死刑 台灣起碼要槍斃5百萬人
10/04 19:24, 1F

10/04 19:26, 6月前 , 2F
因為中國是敵國
10/04 19:26, 2F

10/04 19:28, 6月前 , 3F
可以到處說別人賣台,但當面指控要有證據
10/04 19:28, 3F

10/04 19:30, 6月前 , 4F
道聽塗說,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10/04 19:3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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