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遭館長指「收錢做民調」吳子嘉火大開告求償50萬
※ 引述《linhu8883324 (SirLinhu)》之銘言:
: 遭館長指「收錢做民調」吳子嘉火大開告求償50萬
: 4.新聞內容︰
: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 健身房業者館長(陳之漢)近日風波不斷,除了先指控稱「民進黨對他開槍但無證據」,
: 氣得綠營直接委請律師團提告,以正視聽與清白,未料他近日又槓上《美麗島電子報》董
: 事長吳子嘉,稱對方是「收新台幣的民調」及「狗民調」。對此,吳子嘉今(23)日下午
: 也委由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館長賠償新台幣50萬。
這才是告真的,
一般這種告刑事,
風險很大,因為同樣的事,
每個檢察官、法官都有不同標準,
可能起訴、可能不起訴、可能判拘役、可能無罪,
因為罪刑太低、認定範圍太廣泛,
所以沒有一定的標準。
但民事就簡單多了,
像是連勝文家,
就只告民事,不告刑事,
只要民事有判賠,就算是勝訴。
但民事自訴原告需要先出訴訟費,
按照標的金額的一定比例。
吳子嘉只告50萬元,
一來事訴訟費很低,
二來法官會認為你是誠心誠意面對自己的損害,
而不是獅子大開口、浪費司法資源,
所以很容易就判出來,
不會有什麼掙扎、猶豫的空間。
最後可能如數判賠50萬元,
或者判個10萬元,
不管如何,館長必輸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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