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戴瑋姍亂解讀報告是事實啊 在不道歉什麼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大八)時間10月前 (2023/07/01 17:28), 編輯推噓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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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揭示,誹謗發言事項涉公共利益,就算無法證明言論為真實,只要發表前經合理查 證程序,客觀上可合理相信言論內容為真實,即「不罰」;合理查證後所取得的證據資料 即使並非真實,如果沒有「明知或重大輕率的惡意」,仍屬不罰情形。 換句話說,只要符合「合理查證」、「確信為真」、「沒有真實惡意」三要件,且與公共 利益有關,賴、戴二人就不構成誹謗罪。 大法官特別舉例,政府官員、政治人物與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的飲宴、交際,雖然是私 德,但攸關人民對公務人員與從政人士的信任感,表意人對其提出誹謗性言論,只要不具 真實惡意,且合理查證確信為真,即不罰。言論內容的公共利益如果越高,容錯空間就應 越大,以免引發寒蟬效應,傷害言論自由。 簡言之,侯友宜必須先敘明,賴清德與戴瑋姍說了哪些話,這些話綜合前後脈絡,依一般 社會通念來看,已貶損了他的社會地位;接著再證明此事與公共利益無關、賴、戴沒有合 理查證、具有真實惡意、無法確信為真。侯若無法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在檢察官的偵查 庭上,恐要面臨一場硬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35.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8203713.A.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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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64(-)解讀成陽性就是重大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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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贏是一回事 只是拿出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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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戴還是功德發言人 標準應該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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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腦造謠有在管你合不合理?党說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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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台大好爛、柯糞吃屎就是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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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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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告 意圖使人不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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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35, 10月前 , 8F
那個數值問一下醫檢師就知道了,看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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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FB貼文應該不算合理查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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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48, 10月前 , 10F
不道歉,繼續罵,可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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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49, 10月前 , 11F
到現在不願為了64(-)臉書上被認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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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49, 10月前 , 12F
資訊這件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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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49, 10月前 , 13F
就是意圖不澄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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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當初放這篇是有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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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50, 10月前 , 15F
不然你現在可以馬上澄清當初這篇文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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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50, 10月前 , 16F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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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51, 10月前 , 17F
當初為何發文是一回事,事實開始明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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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51, 10月前 , 18F
後,你的態度又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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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28, 10月前 , 19F
但是不包含政治攻擊
07/01 23:28, 19F
文章代碼(AID): #1ad_7111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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