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林智群律師fb-給昌粉上法律課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彈幕3與9)時間11月前 (2023/05/27 13:37), 11月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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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這次imB詐騙事件好像也看出了兩派側翼 一派是柯粉超譯天地、堵藍之類的 第一時間就切割OPPO直接跳車的 另外一群例如嶺東仔冰狼、綠師、綠醫師、盜圖牙醫師之流到現在還在已經翻車的車上的 感覺就是沒人指點他們趕快退出戰場 OPPO接受詐騙首腦車房招待被國昌老師爆出來不到一個禮拜就宣布退選 感覺得出來DPP中央大概知道此事牽涉甚廣 要趕快冷處理止血 昨天王八千跳出來抹屎 加上三立直接一條龍做節目抹黑 結果節目刊出不到24小時被國昌喊告馬上下架道歉 而跟著上車的側翼到現在還不肯下車(或是拉不下臉跳車?) 記得幾個月前無良公關翻車事件的時候 違停甜心徐巧芯就有說他臥底在一些側翼群組 而且還有另外一些「高級」側翼群組是她進不去的 所以這些還在失智列車上的側翼484都是非正規軍的普通教徒啊?? 那些有幸被推薦加入「高級」側翼群組的484就是第一時間跳車的招安網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tHPhfHoQN0&t=354s
半年前的訪談放到現在還真的是很靈驗... ※ 引述《DDDDRR (QQ)》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https://is.gd/64GlDV : 2.轉錄來源︰ : 林智群律師fb :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 3.轉錄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給昌粉上一門法律課。 : 黃國昌沒教好,我來教。 : 刑法妨害名譽罪,不是說謊罪,重點是妨害名譽。 : 如果說的與事實不符就成立犯罪,那一堆人都犯罪啦! : 比如:有人說太陽從西邊出來, : 這個很明顯跟事實不符,很明顯在說謊,但不構成妨害名譽罪, : 因為沒人名譽受到損害。 : 黃國昌有沒有出席那次飯局,是事實問題, : 他說沒有,有人說有, : 洪三雄出了一個這麼模糊的聲明書,人家也可以做不同解讀。 : 問題是,就算是黃國昌實際沒去,人家講錯了, : 請問一下,黃國昌名譽有因此受損嗎? : 你跟貪污犯徐永明這麼熟整天混在一起,一堆合照, : 都沒人說你成立共犯了, : 說你出席了那個飯局,你的名譽受損在哪裡? : 洪三雄雙清文教基金會的飯局有那麼不堪嗎? : 主人邀來的客人,客人可以過濾或選擇嗎? : 誰規定出席客人一定有彼此認識的? : 會讓黃國昌自以為名譽受損的, : 是他自己影射別人的神邏輯(合照、吃飯,就是有鬼!)啦! : #釋字509號麻煩看一下欸 : 4.附註、心得、想法︰ : 林智群律師來教昨天今天高潮的人法律了!! : 妨礙名譽不是說謊 : 各位記得蛤 : 下次大家注意一點喔! : ※ 40字心得、備註 ※ :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關於生科的問題我一律建議重考醫牙 關於醫科的問題我一律建議重考牙醫 關於陽明的問題我一律建議重考台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88.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5165876.A.177.html

05/27 14:27, 11月前 , 1F
蠻有道理的
05/27 14:27, 1F

05/27 14:59, 11月前 , 2F
綠師是最底層的?情何以堪
05/27 14:59, 2F
我覺得無良公關事件的第一時間上車的好像都是搞不清楚風向的那群 綠師、綠醫師、貼牌牙醫之流好像每次都在翻車 然後出事了永遠第一時間被放生 說不定側面說明了他們根本沒混入(或沒資格混入)綠營網軍的決策核心 不然我不相信三立做出要放棄硬ㄠ退出戰場的決策時 不會通知旗下的空軍止損 ※ 編輯: hatsuha (122.100.88.18 臺灣), 05/27/2023 1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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