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燒死九人逃死真的讓人看不懂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左右衛門)時間11月前 (2023/05/26 09:27), 編輯推噓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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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法官的理由很天兵 : "合議庭法官認為,李國輝放火目的是為了燒死隔壁室友,但隔壁室友沒死,因此無辜死亡 : 的9人是被李國輝「間接殺人故意」,並非情節最嚴重之罪,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 : 訴,不料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李國輝確定逃死。" : 很明顯他是預謀想放火殺人 : 結果逃死的理由是....殺錯人?? : 是我搞不懂還是我對法官的判決有誤解? : 殺錯人但殺了九個人還是沒事的意思? : 我知道判他人死刑要背負很大的勇氣 : 但這不就是當法官前就該有的準備? : 還是作出這種判決有受到啥外力的影響呀? : 太誇張了吧? 推文稍嫌麻煩 這個案例雖然也不是特別怎麼樣 但是蠻適合說明一下法律的思考和常識的不同 就故意殺人罪可以判死 但這裡因為打擊錯誤不能判死 問題是明明死了九個人 那那九個人是過失致死嗎? 如果是其他手段的話有討論未必故意 也就是知道明行為(很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但明知故犯的故意 那還是故意 有可能成立故意殺人罪 但此例中他的手段是縱火 縱火就偏偏有縱火罪 最高就是無期徒刑 縱火罪當然有可能死人 但還是縱火罪 所以此案可以看成 故意殺人未遂 和縱火罪的競合 就是你把他拆開來變成兩件事 就是他故意想殺人沒殺成 然後沒有想殺誰的去縱火 然後這是同一個行為 然後縱火罪比較重,就用縱火罪來論處 所以最重就是無期 這是法律的邏輯 我不覺得一定合理或不合理 大家可以自己思考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2.120.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5064446.A.FC2.html

05/26 09:31, 11月前 , 1F
死了九個人,法律不能用結果去判重
05/26 09:31, 1F

05/26 09:31, 11月前 , 2F
罪,那就是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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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1, 11月前 , 3F
那就是縱火罪的立法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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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2, 11月前 , 4F
或者是成文法的侷限?改成習慣法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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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4, 11月前 , 5F
其實無期徒刑在很多國家已經是最重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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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4, 11月前 , 6F
或許問題是應該要有真正的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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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5, 11月前 , 7F
聽你在喇叭 這人被判了四次死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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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5, 11月前 , 8F
台灣的無期好像可以申請假釋的樣子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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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5, 11月前 , 9F
被關幾年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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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6, 11月前 , 10F
他既然可以被判死 代表法官想判他死刑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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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6, 11月前 , 11F
人命不值錢啊,假掰廢死狗把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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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6, 11月前 , 12F
的命看的很重,卻無視被殺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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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39, 11月前 , 13F
講白一點 法官不想判死就會找理由解釋法條
05/26 09:39, 13F

05/26 09:40, 11月前 , 14F
然後再推給立法單位說 誰叫你們法條這樣寫
05/26 09:40, 14F

05/26 09:41, 11月前 , 15F
但實際上不必修法 法官想判他死刑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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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44, 11月前 , 16F
現在就是最高院那邊不想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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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44, 11月前 , 17F
死刑判決上來就是挑毛病給你發回去更審
05/26 09:44, 17F

05/26 09:45, 11月前 , 18F
更個幾次總會遇到不判死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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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9:45, 11月前 , 19F
然後最高院就給你同意了
05/26 09:45, 19F

05/26 09:46, 11月前 , 20F
怎麼變成故意殺人未遂了?
05/26 09:46, 20F

05/26 09:46, 11月前 , 21F
不確定故意就是故意啊
05/26 09:46, 21F

05/26 09:47, 11月前 , 22F
殺死非主要目標也是故意殺人啊
05/26 09:47, 22F

05/26 09:47, 11月前 , 23F
你不確定故意都是殺死人了,明明更惡劣
05/26 09:47, 23F

05/26 10:09, 11月前 , 24F
反正就是多虧民進黨的推動廢死德政 讓
05/26 10:09, 24F

05/26 10:09, 11月前 , 25F
這些窮凶惡極的罪犯坐幾年牢就能假釋
05/26 10:09, 25F

05/26 10:09, 11月前 , 26F
出獄逍遙法外
05/26 10:09, 26F

05/26 18:20, 11月前 , 27F
很多都刻意炒作騙法盲的
05/26 18:20, 27F
文章代碼(AID): #1aS0h-_2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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