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三重警誤當通緝犯暴打 無辜男怒提告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夏日浮雲)時間1年前 (2022/10/01 07:21), 1年前編輯推噓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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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news.cts.com.tw/cts/local/202209/202209302093597.html 2.新聞來源︰ 華視新聞 3.完整新聞標題 2022/09/30 12:28 被三重警誤當通緝犯暴打 無辜男怒提告 4.完整新聞內容︰ 黃品瑄 羅大偉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三重分局警方打錯人的烏龍案件持續延燒!被害人黃 姓男子上午到新北地檢署提交搜集好的證據跟訴狀,提告警 察傷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譽,黃姓男子說,現在自己連咳 嗽,胸口跟頭、都會劇烈疼痛,而且事發到現在,警察一句 道歉都沒有,讓他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只要有人敲門都很 害怕。 被害人黃姓男子說:「我身上的傷,我現在只要咳一下我就 劇痛,昨(29)日才拆線4條。」眼睛旁的疤痕清晰可見,腳 上還綁著紗布全身傷痕累累,黃姓男子實在沒想過,好好走 在路上卻被警察莫名奇妙打傷。 被害人黃姓男子說:「這10幾天打人的凶手,一句道歉的話 都沒有,讓我非常的惶恐,而且這兩位對我做出這種事情的 人,到現在還配著槍在外面執勤,我會想到我們廣大的新北 市民,還有可能再遇到,而且我自己現在也都不敢出門。」 手中拿著訴狀和所有證據,大動作來到新北地檢署,黃先生 控訴警察亂打人噴辣椒水,還不分青紅皂白狂飆不雅字眼, 提告傷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希望司法能夠還給自己一 個公道,被害人黃姓男子說:「我們一個受害者,當然是希 望(賠償金額)越高越好,但是請問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出這 個數據說,我要賠償多少。」 回顧整起案件,要把時間點拉回20日晚間,當時三重分局警 方,埋伏在現場抓通緝犯,而黃姓男子靠近嫌犯的車輛,警 方要求他配合盤查,但黃姓男子第一時間沒有照辦,雙方爆 發激烈衝突,不過人民保母搞烏龍,不是保護民眾反而傷及 無辜,恐怕會面臨更高刑責,律師劉韋廷說:「警方今天是 抓錯人,就有可能這些行為都會是構成犯罪,而且警方具有 公務人員資格,依照刑法的規定,是要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的 。」 第一時間三重副分局長就已經出面道歉,新北市警察局也私 下溝通關懷多次,對內也絕不寬貸,警員疏失部分已經函送 偵辦,兩位員警已經各記過一次,所長也連帶處分申誡,絕 對不會輕易姑息,但再多的道歉,恐怕也換不回當事人對警 察的信任,也讓人民保母形象大打折扣。 5.附註、心得、想法︰ 第一次看到警察被嫌疑犯給過肩摔壓制的,真的是很烏龍的一場抓人鬧劇。 以後警察要抓犯人一定要穿制服,不然穿便衣誰知道是不是刑警來抓人呢。 實在是太尷尬了! 新北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昨(20)日晚間埋伏追緝通緝犯時, 誤將54歲黃姓男子認成通緝犯,上前逮人,不料黃男是特戰兵退伍, 立刻將員警過肩摔壓制在地,最後才被支援警力逮捕, 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也曝光了。 三重警察抓錯人搞烏龍的事件,基於警政一條鞭的人事制度, 內政部長徐國勇是不是該出來說幾句公道話呢?台南殺警案,徐國勇都出來說話了。 https://i.imgur.com/VvNqBCH.jpg
https://i.imgur.com/OyGTbvx.jpg
史上頭一遭,內政部長函送警政署長,內政部接獲檢舉, 警政署長陳家欽護航下屬升官, 政風室調查後,部長徐國勇開會將陳家欽移送法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48.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4580074.A.CA1.html

10/01 07:21, 1年前 , 1F
怎麼不學NN8告侯友宜?
10/01 07:21, 1F
應該滿適合的。

10/01 07:34, 1年前 , 2F
侯讓人再演一次當時情境吧,想看他再被揍一次
10/01 07:34, 2F

10/01 07:34, 1年前 , 3F
侯友宜要道歉了沒
10/01 07:34, 3F
徐國勇先出來道歉,林佳龍就加分了。

10/01 08:10, 1年前 , 4F
在新北還想告?
10/01 08:10, 4F
已經提告。

10/01 08:33, 1年前 , 5F
侯道歉啥?應該率眾去警政署行政院丟雞蛋吧
10/01 08:33, 5F

10/01 08:38, 1年前 , 6F
誰知道真無辜 假無辜 配合警察不就沒事
10/01 08:38, 6F

10/01 09:13, 1年前 , 7F
10/01 09:13, 7F
神隱。

10/01 09:28, 1年前 , 8F
友誼市長答錄機:「把事情做好。」
10/01 09:28, 8F
這是阿中的口號。 https://i.imgur.com/xolczKY.jpg
※ 編輯: nightwing (106.1.248.69 臺灣), 10/01/2022 09:33:42

10/01 09:41, 1年前 , 9F
嚴懲=申誡警告。
10/01 09:41, 9F

10/01 09:42, 1年前 , 10F
真的是重罰呢柯柯。
10/01 09:42, 10F

10/01 16:08, 1年前 , 11F
警察最愛找碴 然後反咬民眾檢舉找碴
10/01 16:08, 11F

10/02 21:13, 1年前 , 12F
侯市長一定回一堆空話,不用期待啦
10/02 21:13, 12F
文章代碼(AID): #1ZDtdgoX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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