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認真說,是不是警察太廢?!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丁力)時間1年前 (2022/08/22 22:40), 1年前編輯推噓2(2013)
留言15則, 5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之銘言: : 如題啦!先說不是我說的 : 是我覺青朋友 他說 : 如果一個被近身突襲 那可能真的來不及反制 : 但 另一個警察有持槍 卻也被殺 那就真的太廢 : 除非嫌犯同時近身突襲兩員警 : 大家覺得有道理嗎? 我是覺得,這個歹徒看起來也不會武功的啊 怎麼還兩個人還打不過他一個? 拜託,警察過去在警校可是練過甚麼柔道 跆拳 空手道的耶 還打不贏一個不會武功的 歹徒? 但是,今天最主要的致命傷就是,上警車之前都沒先搜身,然後也沒上銬 當然就像今天這樣發生這種低級錯誤啊! 如果今天歹徒是個職業殺手還是海陸退役的話, 不就一人只靠空手殺7~8個警員都沒問題了? 職業殺手不用刀槍,用手就能扭斷警察的脖子啦 你都不先搜身就押上車這不就沒有照SOP做了嗎? 今天會發生這憾事就是因為SOP 沒做好不是嗎? 我看以後警校是不是該規定說空手道沒三段不准畢業? 我昨天就看到一個韓片, 叫做[犯罪都市] 是馬東石演的 馬東石可是號稱韓版終極警探呢 註: 原版終極警探是布魯斯威利; 港版終極警探是李修賢 看看馬東石在片中怎麼做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HJkH2u5siQ
(請從11分55秒看起) 人家可是把歹徒一記重拳貓暈了以後再押走的耶 讓他至少2鐘頭之內醒不來最好啊 雖然我是不知道,這麼做在韓國有沒有違反人權的問題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1.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1179237.A.4EF.html

08/22 22:42, 1年前 , 1F
實戰沒你想得這麼簡單
08/22 22:42, 1F
但歹徒就是明顯不會武術啊

08/22 22:43, 1年前 , 2F
一個是要殺警逃命,一個是想著制服犯人,下手輕重跟動手
08/22 22:43, 2F

08/22 22:43, 1年前 , 3F
先機就有差了
08/22 22:43, 3F
如果思考說,無法活捉就拖歹徒的屍體回警局也無妨呢? 這樣是不是就不用顧慮法律 面的問題了, 法官問的時候就說歹徒明顯對員警生命有威脅性就好了啊

08/22 22:45, 1年前 , 4F
一個人可以殺兩個 應該就是太鬆散
08/22 22:45, 4F

08/22 22:46, 1年前 , 5F
就算是拳王,普通人突然給他一刀他也防不了,所以不是什
08/22 22:46, 5F

08/22 22:46, 1年前 , 6F
麼武術的問題,沒搜到刀子跟疑似沒上銬才是憾事主因
08/22 22:46, 6F

08/22 22:48, 1年前 , 7F
算了不知道要檢討那邊…還是謝天吧
08/22 22:48, 7F

08/22 22:49, 1年前 , 8F
至於什麼一拳貓暈帶走的,別被電視劇誤導了,最好你可以隨
08/22 22:49, 8F

08/22 22:49, 1年前 , 9F
便揍暈一開始就沒抵抗的犯人
08/22 22:49, 9F
你看看這部電影,你也看到了, 電影中的這歹徒還出拳出腳又拿長型的兵器攻擊馬東石耶 今天只是運氣好,碰到一個武功比較高強的員警才能順利逮捕

08/22 22:50, 1年前 , 10F
揍暈還好,萬一揍到身子虛一點的就直接揍死了
08/22 22:50, 10F

08/22 22:52, 1年前 , 11F
一開始就活捉了,你把他揍死帶回去?
08/22 22:52, 11F
所以我才說前提是這只能用在窮兇惡極又武功比較高強的歹徒身上啊 但是,如果不小心出手太重,把武功高強的歹徒都揍死了的話, 還是可以想個好一點 的說詞跟法官說啊. 反正,說詞隨便想想都很簡單啦 反正就說:[歹徒會武術!] 就能脫罪了啊

08/22 22:53, 1年前 , 12F
這案例跟你這部警匪片不一樣啊,犯人一開始又沒有抵抗,
08/22 22:53, 12F

08/22 22:53, 1年前 , 13F
完全是來陰的
08/22 22:53, 13F
※ 編輯: DingLey (1.160.11.147 臺灣), 08/22/2022 23:00:58

08/22 23:03, 1年前 , 14F
趙雲抱個小孩都能殺進殺出了
08/22 23:03, 14F

08/22 23:17, 1年前 , 15F
你也不會武功,才不知道拿刀偷襲多難防
08/22 23:17, 15F
文章代碼(AID): #1Z0vLbJl (HatePolitics)
文章代碼(AID): #1Z0vLbJl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