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不要帶風向 合理懷疑 理由充分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我是牛我反芻)時間3年前 (2021/04/25 16:56), 編輯推噓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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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很多人說 「神色可疑」不能構成合理懷疑 的確我也同意 但這的確也不是真正構成本次合理懷疑的要件 一位警察 看到路人神色可疑 上前攀談 的確是基於警察職務 但是 你我都可以跟任何路人攀談 所以這不算是行使警察職權 接著 表明自己是警察身份 表明身份任何人都可以表明 也不算在行使警察職權 再來 跟對方借身份證看 基本上 我也可以跟任何人借身份證看 是民事借貸關係 所以也不算行使警察職權 最終 合理懷疑產生於 神色可疑+ 表明警察後 +不願核實身份 +要加速逃離現場 這四點加起來 才是合理懷疑的理由 這樣看起來 合理懷疑的理由非常充足 之後行使警察職權也很正確 不要被刁民帶風向 尤其是一堆一知半解的覺青 從前政府做亂到現在 還不停 真是垃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35.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9340999.A.383.html

04/25 16:58, 3年前 , 1F
給看身分證 應該還OK吧
04/25 16:58, 1F

04/25 16:58, 3年前 , 2F
這是反串還是認真?
04/25 16:58, 2F

04/25 16:58, 3年前 , 3F
任何國民被盤查都應該乖乖配合,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
04/25 16:58, 3F

04/25 16:59, 3年前 , 4F
警察出示警察證 民眾出示身分證 互不虧欠
04/25 16:59, 4F

04/25 16:59, 3年前 , 5F
自己會長的跟通緝犯很像。但是警察盤查就要有根據,無
04/25 16:59, 5F

04/25 16:59, 3年前 , 6F
顧盤查應該要受到內規懲處。
04/25 16:59, 6F

04/25 16:59, 3年前 , 7F
無故
04/25 16:59, 7F

04/25 17:00, 3年前 , 8F
NBA裁判誤判要被懲處嗎?
04/25 17:00, 8F

04/25 17:02, 3年前 , 9F
到第三步就已經在掰了…
04/25 17:02, 9F

04/25 17:03, 3年前 , 10F
掰了一整天,有完沒完
04/25 17:03, 10F

04/25 17:03, 3年前 , 11F
上前攀談不用出示警察的證件嗎?
04/25 17:03, 11F

04/25 17:04, 3年前 , 12F
dakkk就喜歡這樣當槓精啊XDDD
04/25 17:04, 12F

04/25 17:05, 3年前 , 13F
會加s嗎?
04/25 17:05, 13F

04/25 17:08, 3年前 , 14F
厲害,這樣分解,好像有點說的通。
04/25 17:08, 14F

04/25 17:24, 3年前 , 15F
這篇就是腦力激盪了一整天的成果?再想想吧
04/25 17:24, 15F

04/25 17:42, 3年前 , 16F
這文比較像作亂
04/25 17:42, 16F

04/25 17:43, 3年前 , 17F
警察料到不給查在第一層,老師料到不合法在第二層
04/25 17:43, 17F
文章代碼(AID): #1WXIx7E3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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