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屏東甜姐兒3月就報警 「申請嘸保護令」遭人魔擄殺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時間3年前 (2021/04/10 21:35)推噓6(7推 1噓 14→)留言22則, 9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56366
: 2.新聞來源︰ 東森新聞
: 3.完整新聞標題
: 屏東甜姐兒3月就報警 「申請嘸保護令」遭人魔擄殺
: 4.完整新聞內容︰
: 屏東甜姐兒3月就報警 「申請嘸保護令」遭人魔擄殺
: 2021/04/10 09:13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李羿璇
???
: 據了解,曾女在一家手機通訊行上班,才剛新婚一年多,因為甜美的長相、優良的服務,
: 深受顧客的喜愛,而黃男也是其客戶之一。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男過去曾試?
: 追求過曾女,但以失敗收場,後來還在今年2、3月時跟蹤騷擾,期間曾女曾不堪其擾報警
: ,但警方雖已受理,但因黃男與曾女非親故,僅能依法將黃男送辦並口頭告誡黃嫌,無法
: 申請保護令。
他說的保護令是我認知中那個家暴法的保護令嗎?
補充:104年通過恐怖情人條款所規定,未同居關係的親密伴侶也納入保護令適用範圍
記者是不知道保護令嗎?
中文系最會的顧名思義嗎?
還是說誤會了恐怖情人條款,只看到恐怖(噁男)沒看到情人?
想必當中應有諸多誤會耙……
可能女森同情女森偶理解
可是身為文組又不懂法律又寫新聞帶風向也太台灣女性了耙~
嘔嫩為壓~
應該督促立委修法,跳脫家暴法直接修刑法或是修專法都好
專法就叫做<<噁男防治法>>好惹……
只要女森就能到轄區派出所舉報噁男
員警必須每八小時確認一次噁男位置
若噁男接近女孩兒50公尺超過三次
或是被發現偷拍、偷看、借別人帳號偷看IG
員警就要向法院申請強制治療、感化教育
每天洗12次澡,2小時一次,沒洗就電擊
學習如何閉著眼睛走路,使用導盲犬及導盲杖
結束釋放後裝上GPS電子屌套,上線公開位置
所有女孩兒都能下載APP隨時注意附近有沒有前科噁男
終生禁止閱覽任何女性公開個資(含網路資訊)
大家覺得腫摸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47.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8061754.A.667.html
※ 編輯: AntiCompete (1.173.47.75 臺灣), 04/10/2021 2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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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好了
若女孩兒感覺有跟蹤行為、偷看IG、背後議論
通知員警後,檢調就必須啟動調查
偵結後就全網公開偵查內容一個月
一個月後投票,像狼人殺一樣把他票死
※ 編輯: AntiCompete (1.173.47.75 臺灣), 04/10/2021 2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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