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論文不存在首開庭!彭文正嗆:拿出1984
這件事情其實很明顯吧
就是校方拼命掩護蔡英文學歷是真的
但是不管是蔡英文或是校方
都沒辦法提出
當時蔡英文經過跟一般學生一樣口試
正常博士班學生畢業程序的證明
照理說 這些證據只要提出來
彭文正馬上就一刀斃命
可是遮遮掩掩的 真的很奇怪
也難怪彭文正一直追著不放了
所以 我覺得比較可能的機率是
蔡英文畢業的程序
跟別的學生不太一樣
至於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只有蔡英文本人
跟當時處理的校方才知道了吧
※ 引述《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懂「s)》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bit.ly/3mm3Sdk
: 2.新聞來源︰
: Yahoo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編排 ※
: 論文不存在首開庭!彭文正嗆:拿出1984年藍皮有版權頁版 蔡辯護律師無言
: 4.完整新聞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 論文不存在首開庭!彭文正嗆:拿出1984年藍皮有版權頁版 蔡辯護律師無言
: 2020年10月28日 11:33
: 總統蔡英文深陷論文門風波,繼14日狀告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台大新研所前所
: 長彭文正與美國北卡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林環牆等3人妨害名譽首度傳訊後,彭反告蔡
論
: 文不存在之訴也在昨日首度開庭,蔡並未出庭,彭不但反問高院審判長一審連詢問都沒
: 有未開庭就判輸,且蔡還將其升等資料封存至2049年12月31日,「這樣要如何實踐
: 司法上的公平權益」外,更當庭開嗆只要拿出和蔡的同學Dr.Jose Molina相同的藍皮、
: 有防偽線和版權頁等符合校方規定的1984年論文,法官可直接判他敗訴,讓蔡的辯護
: 律師連元龍當場啞口無言。
: 彭文正當庭開嗆只要拿出和蔡英文的同學Dr.Jose Molina相同的藍皮、有防偽線和
: 版權頁等符合校方規定的1984年論文,
: 法官可直接判他敗訴,讓蔡的辯護律師當
: 場啞口無言。
: (圖片翻攝YouTube/政經關不了)
: 彭文正提告蔡英文論文不存在之訴在歷經322天後於昨早11時10分許開庭,現場湧入上
: 百名支持者加油打氣,兩造隨後也在庭上展開攻防,連元龍除強調該論文不存在之訴並
無
: 法律關係的基礎事實外,也針對訴訟程序屢提異議,讓彭及其律師張靜和李震華感到不
耐
: ,彭當庭開嗆只要拿出和蔡的同學Dr.Jose Molina相同的藍皮、有防偽線和版權頁等
: 符合校方規定的1984年論文,法官可直接判他敗訴,讓連當場啞口無言。
: 李震華也對連元龍迴避、未針對關鍵論文問題開嗆要交付律師評鑑,現場氣氛一度火爆
: ,法官見狀趕緊出聲打圓場,彭文正緊接出招向審判長請求提供連的國考律師通過證明
: ,讓審判長聽了當場噗哧而笑,法官最後則表示既然連強調論文不存在之訴並無法律關
: 係的基礎事實,因此要求連應提出是根據哪一法條?而現場就在民眾鼓掌大喊「法官加
: 油」聲中結束首度開庭。
: https://youtu.be/9l6JiWpirBc
: 5.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我是律師的話大概也是無言,
: 校方屢次公開背書有論文有口試有學位。
: 結果對面的論文三兄貴一直「 論文呢 論文呢 論文呢 論文呢 論文呢 論文呢 」
: 現場大概就是不管提到什麼資料可以證明當年有論文,
: 對家都只要求拿出當年的藍皮本才承認吧?
: 然後怎麼三次開庭都有支持者喧嘩的事情發生啊?
: (告張發言人 告彭賀 告論文不存在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217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3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03867403.A.ECD.html
→
10/28 14:44,
3年前
, 1F
10/28 14:44, 1F
→
10/28 14:44,
3年前
, 2F
10/28 14:44, 2F
→
10/28 14:44,
3年前
, 3F
10/28 14:44, 3F
→
10/28 14:45,
3年前
, 4F
10/28 14:45, 4F
→
10/28 14:45,
3年前
, 5F
10/28 14:45, 5F
→
10/28 14:46,
3年前
, 6F
10/28 14:46, 6F
→
10/28 14:47,
3年前
, 7F
10/28 14:47, 7F
→
10/28 14:47,
3年前
, 8F
10/28 14:47, 8F
我沒有答案阿
我又不是神怎麼會知道這些事情
LSE說學歷是真的就是真的
現在關鍵 就是彭提出的一些證據看起來
蔡英文的畢業程序跟別的博士生不太一樣
彭文正要蔡英文提出當初口試跟論文證據
蔡英文其實只要提出來
就能一刀斃命
但是她不願意提出來
我覺的有點奇怪而已
※ 編輯: NTUisgood (101.10.31.113 臺灣), 10/28/2020 14:50:21
→
10/28 14:47,
3年前
, 9F
10/28 14:47, 9F
→
10/28 14:48,
3年前
, 10F
10/28 14:48, 10F
→
10/28 14:48,
3年前
, 11F
10/28 14:48, 11F
→
10/28 14:48,
3年前
, 12F
10/28 14:48, 12F
因為她是總統
質疑的也不是我
但彭提出的一些質疑點
如果是正常畢業程序 也怪怪的不是嗎?
※ 編輯: NTUisgood (101.10.31.113 臺灣), 10/28/2020 14:52:12
→
10/28 14:53,
3年前
, 13F
10/28 14:53, 13F
→
10/28 14:54,
3年前
, 14F
10/28 14:54, 14F
→
10/28 14:54,
3年前
, 15F
10/28 14:54, 15F
→
10/28 14:54,
3年前
, 16F
10/28 14:54, 16F
只要有能證明口試的程序的照片或文件
或是當初口試委員簽名的論文本
彭文正提的這些疑義不是都沒有了嗎?
※ 編輯: NTUisgood (101.10.31.113 臺灣), 10/28/2020 15:00:10
推
10/28 15:01,
3年前
, 17F
10/28 15:01, 17F
→
10/28 15:02,
3年前
, 18F
10/28 15:02, 18F
噓
10/28 15:02,
3年前
, 19F
10/28 15:02, 19F
→
10/28 15:05,
3年前
, 20F
10/28 15:05, 20F
→
10/28 15:07,
3年前
, 21F
10/28 15:07, 21F
→
10/28 15:07,
3年前
, 22F
10/28 15:07, 22F
噓
10/28 15:15,
3年前
, 23F
10/28 15:15, 23F
→
10/28 15:16,
3年前
, 24F
10/28 15:16, 24F
→
10/28 15:16,
3年前
, 25F
10/28 15:16, 25F
→
10/28 15:23,
3年前
, 26F
10/28 15:23, 26F
噓
10/28 15:27,
3年前
, 27F
10/28 15:27, 27F
推
10/28 15:33,
3年前
, 28F
10/28 15:33, 28F
→
10/28 15:34,
3年前
, 29F
10/28 15:34, 29F
→
10/28 15:35,
3年前
, 30F
10/28 15:35, 30F
→
10/28 15:35,
3年前
, 31F
10/28 15:35, 31F
→
10/28 15:36,
3年前
, 32F
10/28 15:36, 32F
噓
10/28 15:37,
3年前
, 33F
10/28 15:37, 33F
→
10/28 15:37,
3年前
, 34F
10/28 15:37, 34F
→
10/28 15:37,
3年前
, 35F
10/28 15:37, 35F
→
10/28 15:37,
3年前
, 36F
10/28 15:37, 36F
→
10/28 15:38,
3年前
, 37F
10/28 15:38, 37F
→
10/28 15:38,
3年前
, 38F
10/28 15:38, 38F
→
10/28 15:39,
3年前
, 39F
10/28 15:39, 39F
→
10/28 15:40,
3年前
, 40F
10/28 15:40, 40F
→
10/28 15:42,
3年前
, 41F
10/28 15:42, 41F
噓
10/28 15:45,
3年前
, 42F
10/28 15:45, 42F
推
10/28 15:54,
3年前
, 43F
10/28 15:54, 43F
推
10/28 15:56,
3年前
, 44F
10/28 15:56, 44F
推
10/28 16:44,
3年前
, 45F
10/28 16:44, 45F
→
10/28 16:44,
3年前
, 46F
10/28 16:44, 46F
→
10/28 16:45,
3年前
, 47F
10/28 16:45, 47F
噓
10/28 16:48,
3年前
, 48F
10/28 16:48, 4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