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判決出爐啦!!!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宇宙の大統領)時間4年前 (2020/04/30 13:27), 編輯推噓24(2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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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錄標題︰ 殺警案判決出來啦!! 2.轉錄來源︰ 林智群律師臉書 3.轉錄內容︰ 殺警案判決出來,無罪!全民譁然! 我完全可以理解大家的憤怒,特別是警察, 明明執行公務,莫名其妙被殺, 然後你跟我說 大家誤會一場,無罪?行兇者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嗯我想從2000年前說起... 2000年前劉邦進咸陽城,把秦朝所有法律都廢除, 只保留了三條,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約法三章就是這樣來的! 在那個時代, 人死了,就是成立殺人罪,以命抵命,沒什麼好講的, 不管你是開牛車不小心撞死老婆婆, 跟同事互毆,把同事打死了, 女生被歹徒強姦過程把歹徒殺了, 反正只要出人命了,你就得被砍頭! 後來我們發現, 這樣一視同仁,有時候會產生不合理的結果, 比如上面講的女生被歹徒強姦過程把歹徒殺了, 還要判女生死刑,不合理! 那就放寬,說只要是正當防衛,就可以不罰(無罪)... 後來我們又發現, 法警執行死刑,開槍打死死刑犯, 這樣警察也犯殺人罪,依法要判死刑,不合理! 那就放寬,說依法令的行為,不罰(無罪)... 後來我們又發現, 14歲以下的小孩在家裡玩火燒死人, 這樣也要判死刑, 覺得只是小孩子,不知道輕重,殺掉他要幹嘛? 那就放寬,說未滿14歲的小孩的行為不罰(無罪), 但還是要給他進行感化教育... 後來我們又發現,精神病患發病時殺了人, 認為他在那個當下,是沒辦法控制自己的, 指責他,有用嗎? 那就放寬, 說精神病患行為時無法辨別自己行為違法 或沒辦法控制自己行為,不罰(無罪), 但還是要給他一定期間的監護... 法律是這樣慢慢演化的, 這些法條, 你可以不喜歡它,但不能假裝它不存在, 它既然存在,法官就不能視而不見, 它既然存在,就有被適用的可能... 除非大家同意修法,廢除一堆例外規定, 恢復到2000年前的刑法概念,殺人者死, 不然這樣的判決,還是有可能會出現, 然後大家指著法官說司法不公、恐龍法官, 忘記了自己選出的立法者才是決定這些法條的來源... #我是不是又逆風了? 4.附註、心得、想法︰ 我支持精神病全部進集中營 不然就丟到海上讓他們自己飄 反正沒有人比鄉民更正義惹 大家都知道 精神鑑定根本是狗屁 就是一群高知識份子在自慰 鑑定醫生根本該下地獄 毫無專業 犯罪者的幫兇 你各位縮484 rrr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87.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8224454.A.AE9.html

04/30 13:28, 4年前 , 1F
精神病根本不可能好 直接槍殺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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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教化ptt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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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朋友的惡鄰整天拿棍棒擾鄰 說自己有精神病 殺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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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不會是這篇文章的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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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總是可以有些控制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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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想從隔離社會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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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若有再度危害他人的機會,那就得隔離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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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感化如何 這社會不乏唱高調的律師 反正我們都蠢人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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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放任在社會中當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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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33, 4年前 , 10F
你忘記法律上還有一個刑罰叫連帶責任?可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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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34, 4年前 , 11F
你們越反對 更顯得我等法律人尊爵不凡 正是先進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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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都打死不用這招連帶精神病患的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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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可以連坐 精神病患自己要負責 而他還無法負責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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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精神病患用就醫追蹤的? 像慢性病患那樣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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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一般患者就固定回診追蹤就好 控制不好的強制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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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就醫的要有監護人負責 出事罰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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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ptt都法盲之前,看看自己是不是法匠吧。給你審判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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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全部槍斃?包子國很適合你 因為沒有精神病 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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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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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的有好好運用手上的權力,充分恰當的審理。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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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到適用法條然後就一路朝這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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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要強制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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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37, 4年前 , 23F
『精神病患犯行不應處以重刑』這我能接受 但葉立委說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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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37, 4年前 , 24F
精神病當然無罪啊 希望這位律師就不要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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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37, 4年前 , 25F
沒錯,既然不處以重刑 那也不要都沒配套措施就放回社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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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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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這個殺警的還是自己停藥 根本精神病版的原因自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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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38, 4年前 ,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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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39, 4年前 , 29F
法院有最新說明 不吃藥然後出事 結果還可以據此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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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39, 4年前 , 30F
嘉義地院 不要丟嘉義人的臉啦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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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0, 4年前 , 31F
刺的是法官就會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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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應該加重其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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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覺得上流人士真的無法理解我們底層階級的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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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皇政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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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都是垃圾,一群沒血沒淚的狗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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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0, 4年前 , 36F
出來只會更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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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喊司法改革改到非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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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1, 4年前 , 38F
是以為所有人被放回家後都還會有保全警衛在維持社區秩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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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1, 4年前 , 39F
台灣大概有95%的人不知道什麼是原因自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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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1, 4年前 , 40F
無能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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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2, 4年前 , 41F
有啊 醫糾遇到法律人就傳來問到飽 另一則是被告刻意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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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2, 4年前 , 42F
結束後開車衝撞律師致死 馬上就是個惡性重大 法律人蒸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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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2, 4年前 , 43F
再垃圾也沒有柯文哲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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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3, 4年前 , 44F
精神病殺人治不好管不好就斃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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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4, 4年前 , 45F
哈哈哈 不愧是法律人, 只有這麼點邏輯滑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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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司法改革的會有人出來說要跟黨國時代比不然你們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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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6, 4年前 , 47F
2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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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7, 4年前 , 48F
以前過高屏溪殺人無罪 現在中華民國境內殺人無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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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9, 4年前 , 49F
死刑不該是政治的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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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49, 4年前 , 50F
重點是我們的社會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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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52, 4年前 , 51F
小菸政績+1 廢死集團政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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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54, 4年前 , 52F
英皇政績+1 犯人人權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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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55, 4年前 , 53F
我支持把精神病患者集中在南海島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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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3:55, 4年前 , 54F
很遺憾 不久之前就兩宗殺人案是在馬路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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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13, 4年前 , 55F
只有我覺得很勵志? 你各位還不唸書考醫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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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15, 4年前 , 56F
酒駕撞人當下也是泥醉,結果還是有原因自由行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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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15, 4年前 , 57F
精神病放任自己發病卻是無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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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31, 4年前 , 58F
吸毒瘋子應該給個無人島讓他們大逃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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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15, 4年前 , 59F
原因自由行要不要採用不是我們說的算啊 就跟實質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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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15, 4年前 , 60F
判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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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15, 4年前 , 61F
然後遇到特別費跟014就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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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52, 4年前 , 62F
精神病殺人完全無罪他媽太扯了
04/30 17:52, 62F

05/03 01:08, 4年前 , 63F
程度之差不忍卒睹
05/03 01:08, 63F

05/03 01:12, 4年前 , 64F
刑19: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05/03 01:12, 64F
文章代碼(AID): #1Ugc76hf (HatePolitics)
文章代碼(AID): #1Ugc76hf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