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中央公文叫柯公布地點柯做了還被罵?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最愛小熊寶貝)時間4年前 (2020/04/18 11:13), 4年前編輯推噓10(1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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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ftsai (aa)》之銘言: : ※ 引述《wupaul (保母義勇軍)》之銘言: : : 大家google一下就有 https://reurl.cc/KkMape : : 一、選定及公告集中檢疫場所 : :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選定合適場所設立集 : : 中檢疫場所,並發送書面之徵用處分書(附件 2)並公告(附 : : 件 3),但有緊急需要時,該書面得於指定、徵用後三日內 : : 補發。 : 這條明明白白地寫 : 集中檢疫場所要發徵用書並公告,徵用程序才算完成 : 就算緊急徵用,也要在徵用後三日內補發 : 新北、林口、台中、高雄都徵用多久了,現在還沒公告 : 法律來說已經明顯違法 : : 我是看不出來哪裡有必須要公告? : : 可以看的出來,這公文就是按照 : : 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 : 去寫的! : : 哈哈哈~ 滿有趣的啦,如果柯文哲真的是覺得自己有利的話,早就拿出法條 : : 打臉人了,才不會在那邊我的政治理念是公開透明! : : 現在又來當小丑,受不了! : 陳時中違法是事實 : 但也沒什麼人會去追究 : 畢竟防疫當先,這些事都算小事 : 指揮中心在這次的表現很好,並不會因為這件事情打折 : 但煙粉如果一定要拿這件事情來打柯,就顯得無聊、無知又噁心了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044902FC839D045&s=6F0FF9D5B259082B https://reurl.cc/X6L0dE 市長新聞稿專區 鼓勵線上掃墓 黃珊珊:現地將採分流控管人數 https://imgur.com/lY8cavI
3月9日 新聞稿剛好有本次公文事件的回應 就是以下這兩段 == 另外,媒體詢問,市長說收到來自衛福部的公文說要公佈收留所?黃珊珊澄清,不是要求 公佈收容所的公文,是一個指引,告訴我們集中檢疫所設置有什麼相關工作,當時已經通 報給各縣市政府,裡面當然也有提到將來是不是公告這件事情,所以北市府當時看到公文 就覺得說,是不是沒有特別要保密的問題,這兩天陳部長也去檢疫所看公主號相關民眾, 記者也都拍了。 黃珊珊澄清,2月3日的該份公文並非要求地方政府公佈集中收容所的公文、而是針對收容 所設置準備工作的相關指引。黃珊珊也補充表示,衛福部陳時中部長日前也有前往集中檢 疫所探視鑽石公主號解除隔離個案,這個探視的行程媒體也都有報導,因此她認為沒有必 要再針對公佈集中收容所的議題多做爭執。 == 當初柯故意未經指揮官指示擅自公布集中檢疫所的相關資訊 33都出面幫忙緩頰,想說讓這事件就落幕 沒想到柯文哲對防疫不上心到 新黨的議員放出來的毒餌也咬 現在台北市實質的市長根本是33 柯文哲就一個整天想著總統夢、尸位素餐的不稱職市長 現在還多了一個詞可以形容他 飢不擇食 新黨放的毒餌怎麼能咬 傻傻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2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7179616.A.953.html

04/18 11:15, 4年前 , 1F
阿北又沒去開會 怎麼不怪33不跟阿北
04/18 11:15, 1F

04/18 11:15, 4年前 , 2F
匯報
04/18 11:15, 2F

04/18 11:16, 4年前 , 3F
哈哈 很會...
04/18 11:16, 3F

04/18 11:17, 4年前 , 4F
裡面當然也有提到將來是不是公告這件
04/18 11:17, 4F

04/18 11:17, 4年前 , 5F
事情,所以北市府當時看到公文就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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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17, 4年前 , 6F
說,是不是沒有特別要保密的問題。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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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17, 4年前 , 7F
裡也幫上個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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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已上色 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 4 條 設立機關應依指揮官指示,公告其所指定或徵用之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 設立機關應依指揮官指示就所建立之人員名冊徵調,必要時得徵調其他相 關人員協助防治工作。 根據相關辦法,是指揮官指示公不公佈,根據33的說法,該公文並未要求公佈。

04/18 11:19, 4年前 , 8F
就是柯文哲說溜嘴阿,死不承認! 指揮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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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0, 4年前 , 9F
不要洩漏,還硬狡辯,覺得自己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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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rusa (27.242.222.43 臺灣), 04/18/2020 11:25:43

04/18 11:21, 4年前 , 10F
為什麼直轄市長要聽指揮官的?市長又不是官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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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1, 4年前 , 11F
樓上,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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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2, 4年前 , 12F
防疫的敵人是病毒,不是柯,你們何必那麼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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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2, 4年前 , 13F
不是機密件,沒說不能公布,徵用要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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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2, 4年前 , 14F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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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3, 4年前 , 15F
誰知道柯看到的公文有沒有說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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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26, 4年前 , 16F
柯文哲看的公文跟33應該是同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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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36, 4年前 , 17F
[公告[其]所指定或徵用之醫療機構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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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36, 4年前 , 18F
共場所。]所以指揮官指定或徵用了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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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36, 4年前 , 19F
機關要公告指揮官所徵用的場所?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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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36, 4年前 , 20F
這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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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36, 4年前 , 21F
相關指引裡面就寫要公告,wu大的貼文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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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38, 4年前 , 22F
防疫優先,戰那麼久以前的事,沒意義
04/18 11:38, 22F
負隅頑抗的柯粉 是誰先挑事的 兩個月前的事,那麼剛好新黨議員又拿出來質詢 那麼剛好又有人發現質詢影片,拿上來討論 不就還好有33的新聞稿 不然這波好朋友打算洗幾篇

04/18 11:39, 4年前 , 23F
設立機關要公告這裡是指揮官徵用的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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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1:39, 4年前 , 24F
所。是這樣解釋嗎?
04/18 11:39, 24F
※ 編輯: larusa (27.242.222.43 臺灣), 04/18/2020 11:42:53

04/18 11:40, 4年前 , 25F
看來黃姍姍副市長的見解跟柯文哲的見解差
04/18 11:40, 25F

04/18 11:41, 4年前 , 26F
多啊,也跟yf的差很多!
04/18 11:41, 26F

04/18 11:42, 4年前 , 27F
這系列文就柯粉覺得柯文哲委屈了~
04/18 11:42, 27F

04/18 11:42, 4年前 , 28F
還不准人回文解釋 QQ
04/18 11:42, 28F

04/18 11:47, 4年前 , 29F
那公文都貼出來了,還在沒有說要公告
04/18 11:47, 29F

04/18 11:49, 4年前 , 30F
問33
04/18 11:49, 30F

04/18 11:50, 4年前 , 31F
黃珊珊就是不想口水戰才這樣講
04/18 11:50, 31F

04/18 11:52, 4年前 , 32F
這篇公文,認知正常的就是徵用前要公告
04/18 11:52, 32F

04/18 11:53, 4年前 , 33F
然後你拿33講的話來口水戰
04/18 11:53, 33F
柯文哲當五年多市長了 結果行政機關公告的法律效果還不懂 那是剛好33是法律人 一看就懂行政機關公告是甚麼意思 不然33不用在後面解釋說因為指揮官也帶媒體去採訪balabala的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2040218.aspx 這邊用的字眼叫公布 不懂自己多上網逛逛各行政機關 看看所謂的公告是甚麼

04/18 11:58, 4年前 , 34F
柯市長的公告也滿特別的,是告訴媒體
04/18 11:58, 34F
還有 22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04/18 14:55, 4年前 , 57F
只是你的一廂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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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4:56, 4年前 , 58F
各機關當然有對內的公告,那也不是僅限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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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4:56, 4年前 , 59F
事人啊
04/18 14:56, 59F

04/18 14:59, 4年前 , 60F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公告,對象是誰?
04/18 14:59, 60F
場所徵用 如果是公家的 行文至相應機關 如果徵用的是民間 行文給機關負責人 徵用公告到底有甚麼非發給2360萬人知道不可的理由

04/18 14:59, 4年前 , 61F
那 那些公告有都讓公眾知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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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4:59, 4年前 , 62F
可能有 有些會上電子布告 但有些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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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5:00, 4年前 , 63F
沒有的話 就不算公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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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5:00, 4年前 , 64F
如果算 那你對本案的公告方式還有甚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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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5:00, 4年前 , 65F
04/18 15:00, 65F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3-01/373644 依法 這些場所一定會經過公告為集中檢疫場所 這是一個宣告程序而不是資訊傳遞 這些場所要不要公布一直都是另一件事 ※ 編輯: larusa (27.242.222.43 臺灣), 04/18/2020 15:15:53

04/18 15:41, 4年前 , 66F
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
04/18 15:41, 66F

04/18 15:42, 4年前 , 67F
白紙黑字寫的,也能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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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5:43, 4年前 , 68F
指揮中心依法應對公眾宣布
04/18 15:43, 68F
法律詞彙解釋 https://www.tch.moj.gov.tw/290373/290411/290416/301004/ 均指不特定之人或多數人之集合 一、公眾,係指已經集合之不特定之人或多數人,而所 謂不特定之人乃指隨時可能增加之情形。 公眾是指不特定人 今天如果徵集的場所為多個 就是這多數人 這裡的公眾跟你認知的是不是差異很大 白紙黑字寫了公眾 但你卻不了解公眾在法律上的意義 以為對公眾宣布就是對全國人民宣布 ※ 編輯: larusa (27.242.222.43 臺灣), 04/18/2020 16:04:25

04/18 15:47, 4年前 , 69F
反正現在違法的最大,守法的被公幹,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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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5:47, 4年前 , 70F
社會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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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5:48, 4年前 , 71F
至於有沒有公告的理由?你去問陳時中啊,
04/18 15:48, 71F

04/18 15:48, 4年前 , 72F
那公文不就是他簽的?
04/18 15:48, 72F

04/18 15:50, 4年前 , 73F
https://is.gd/hC7rjf 就公告了啊
04/18 15:50, 73F

04/18 15:51, 4年前 , 74F
不過集中隔離地點是沒看到
04/18 15:51, 74F

04/18 15:51, 4年前 , 75F
列表上只有醫院
04/18 15:51, 75F
所以集中檢疫所因為你找不到公文 就沒有公告嗎? 當然不是 不然台北市政府去哪收到那張公文 而更重要的是附件的集中檢疫場所附件 ※ 編輯: larusa (27.242.222.43 臺灣), 04/18/2020 16:09:43

04/18 16:28, 4年前 , 76F
靠杯,越描越黑
04/18 16:28, 76F

04/18 16:28, 4年前 , 77F
不特定人,多數人,可以解釋為關係人嗎
04/18 16:28, 77F

04/18 16:30, 4年前 , 78F
不特定人,不就證明了這完全是公開資訊
04/18 16:30, 78F

04/18 16:30, 4年前 , 79F
所以你們又在黑什麼
04/18 16:30, 79F

04/18 16:37, 4年前 , 80F
就是被宣告的關係人 而本案指揮中心就是
04/18 16:37, 80F

04/18 16:38, 4年前 , 81F
決定不公開 結果你 呵呵
04/18 16:38, 81F

04/18 17:26, 4年前 , 82F
笑死,關係人怎麼也不能解釋成不特定人吧
04/18 17:26, 82F

04/18 17:26, 4年前 , 83F
指揮中心決定不公開,就違法啊
04/18 17:26, 83F

04/18 17:27, 4年前 , 84F
護航違法,批鬥非法,就菸粉水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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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28, 4年前 , 85F
護航違法,批鬥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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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1, 4年前 , 86F
狂柯粉自以為比法律位階高 啪啪
04/18 17:31, 86F

04/18 17:33, 4年前 , 87F
笑死人了 集中檢疫場所基本上就是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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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4, 4年前 , 88F
公家機關閒置場所 關係人就是負責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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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4, 4年前 , 89F
的各機關 中央有設置 地方政府也有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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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34, 4年前 , 90F
找到集中檢疫場所 公告這些場所為集中檢
04/18 17:34, 90F

04/18 17:35, 4年前 , 91F
場所 目的是為了適用訂定的指引
04/18 17:35, 91F

04/18 21:05, 4年前 , 92F
你在認真啥....ptt網路白癡是教不會的
04/18 21:05, 92F
文章代碼(AID): #1Ucd1WbJ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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