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修法取消鄉鎮市長選舉 朝野立委不同調已刪文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LP哥(LP = Love & Peace))時間4年前 (2020/03/07 16: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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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搞反了,應該是修改讓直轄市可以民選區長,搞區民代表之類的, 畢竟直轄市的人數較多 而且也符合憲法 第 118 條 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而且現在搞成區級化,不代表就有行政效率 只是換一個非民選的人蓋章而已, 對整個市政體系來說還是一樣, 鄉民仍然會遇到市府推給地方,地方推給市府的問題 而且原住民族人數更少反而還是維持自治 跟修法的前提很矛盾, 不知道在修啥 : 鍾佳濱說,這項地方制度法的修法本意,是著眼於促使各縣市政府地位層級一致化,說是 : 「全國各縣市六都化」也不為過;換言之,讓「鄉、鎮、市」改制為「區」,不啻是縣市 : 政府比照六都層級的一個配套;在追求各地資源公平分配的長路上,「我們正在跨出重要 : 的一步」,要說有什麼應注意的配套,或是需要改進的地方,都是大家可以一起討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6.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3571556.A.6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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