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時力fb-應訂定大活動停辦標準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4年前 (2020/02/27 15:15),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octopus4406 (章魚仔)》之銘言: :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 :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一、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 https://i.imgur.com/hWqPjJe.jpg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4.附註、心得、想法︰ : 大型活動如果只能讓民間一個一個抓來要求也不是辦法 : 既然指揮中心已經升級了 有一個標準比較有效率 指揮中心自己也比較不會一個頭兩個大 : 原文留言有提到台北市已有相關標準了 : https://i.imgur.com/9CigQxW.jpg
: 感覺不錯 即使個人不喜歡柯 也是予以北市肯定 : 然後原文下面已經被出征了 真是毫無意外 ㄏㄏ 台北市這標準記得是當時八仙意外訂出來,不知道適不適用現今傳染病風險, 不過跟原po想法同,還是要有個判斷依據, 不然如果疫情一直蔓延到5/6月,碰上台北車站大廳野餐季, 牽扯到一些玻璃心團體,至少有標準可以擋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8.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2787751.A.F03.html

02/27 15:17, 4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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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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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5:35, 4年前 , 3F
台灣價值就是標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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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狀況不大一樣是不能直接套用 但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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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準則時應該可以參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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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1:01, 4年前 , 7F

02/27 21:05, 4年前 , 8F
文章代碼(AID): #1ULsody3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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