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賴士葆臉書說完要言論自由 就被菸粉出征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無名氏)時間4年前 (2020/02/08 19:5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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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話不多說 直接上圖 : 這是國民黨籍立委 賴士葆的臉書 : 稍早他有感而發 對於李文亮之死 要民進黨檢討 : https://i.imgur.com/MYsCGvZ.jpg
: 接著馬上被菸粉洗板出征 : 我稍微截圖 放上一些網友出征的留言 : https://i.imgur.com/vM8BKLs.jpg
: https://i.imgur.com/6hg8NMX.jpg
: https://i.imgur.com/GblWc2T.jpg
: https://i.imgur.com/3iec7mD.jpg
: https://i.imgur.com/zZ50BTd.jpg
: 政黑怎麼看 關於這件事 : 菸粉 應該沒話說了吧 ?? 我真的很佩服你們這些人的民主素養。 你講的事跟言論自由一點關係都沒有。有也關係不大。 維基百科 言論自由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A8%80%E8%AB%96%E8%87%AA%E7%94%B1 言論自由(英語:Freedom of speech),一種基本人權,指公民可以按照個人意願的表 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 擔心受到政府或他人報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1][2][3]。它通常被理 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發放傳遞資訊或者思想的行 為。言論自由的權利在任何國家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發表誹謗中傷、猥褻 、威脅傷人、煽動仇恨或者侵犯版權等言論或者資訊的一系列涉嫌侵犯他人人權的行為都 被禁止,而表達意見時也需要注意時間、地點和禮儀。[2][3][4] 一些可能存在違法行為 的國家政權對言論自由的限制程度甚至逾越了人權法案的紅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70.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1163120.A.BCA.html

02/08 19:59, 4年前 , 1F
有些共畜根本無腦
02/08 19:59, 1F

02/08 20:08, 4年前 , 2F
和一些x粉一樣
02/08 20:0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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