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慟!韓粉已經要罷免蔡英文了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
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但就職未滿一年
者,不得罷免。
前項罷免案宣告成立後十日內,立法院應將罷免案連同罷免理由書及被罷
免人答辯書移送中央選舉委員會。
其實可以,只不過罷免的是這一屆,
而非520之後的下一屆。
要就要快,不然拖過520就不用玩了。
如果罷免案通過,已經當選的蔡英文總統將受不得
問題是人數根本不夠,你國民黨看有沒有辦法連署1/4。
※ 引述《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之銘言:
: 悲報
: 臉書已經的蔡英文罷免社團已經在算票了
: 怎麼辦
: 他們好像以為跟韓國魚的罷免流程一樣
: 可是他們忘了憲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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