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共諜王立強大逆轉 陸:涉詐騙在逃人員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http://orisinal.com)時間4年前 (2019/11/24 03:32), 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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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繼續護航只會被找出越來越多疑點而已 先別說中國方面的規定啦,假設王剛已經服刑完,可以出國好了 別忘記澳洲入境都需要申請人自己申報過往刑事犯罪紀錄 澳洲的官方網站上可是寫著 You will not pass the character test if you hold a substantial criminal record. If you don't pass the character test, you will not get a visa to enter Australia. 理論上有犯罪紀錄根本沒法拿到VISA,連入境都沒有辦法 還有中國提出王先生出生年是1993年,可是澳洲媒體上揭露他的兩本護照都是寫1990出生 出生日期都兜不攏 再說,如果說他是為了尋求庇護所以謊稱是間諜好了,這更是不合理 誰會聲稱自己是間諜只為了政治庇護? 要庇護的話聲稱自己是信教的教徒最簡單啦, 然後說在中國受到宗教迫害,這操作比間諜穩多了 大家覺得是謊稱自己以前是教徒比較簡單,還是謊稱自己是間諜? 護航的來解答一下啊,但我懷疑你們那邊有答案啦,畢竟中國政府還沒來得及提供。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等下,我查了一下中國入出境管理法,裡面規定有這些項目不得出境: : 《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    :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   :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 : 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如果這位王先生的情況真的符合第二條,那為什麼可以出境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41.13.33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4537570.A.8E4.html

11/24 03:34, 4年前 , 1F
這就是你不對了,對五毛智障認真就是不對
11/24 03:34, 1F

11/24 03:34, 4年前 , 2F
11/24 03:34, 2F

11/24 03:35, 4年前 , 3F
要不是個騙子 就是個妄想症病患 何況他詐騙
11/24 03:35, 3F

11/24 03:35, 4年前 , 4F
早緩刑可以出去了
11/24 03:35, 4F

11/24 03:38, 4年前 , 5F
去看你們法律緩刑不能出去
11/24 03:38, 5F

11/24 03:41, 4年前 , 6F
澳洲要犯罪紀錄啦 才不管你緩刑啥鳥的
11/24 03:41, 6F

11/24 04:33, 4年前 , 7F
謊稱宗教的話比較合理,謊稱間諜反而危險
11/24 04:33, 7F

11/24 04:33, 4年前 , 8F
性比較高
11/24 04:33, 8F

11/24 06:12, 4年前 , 9F
中共圓謊,還有人信
11/24 06:12, 9F

11/24 06:12, 4年前 , 10F
中共水軍洗版才稱“大陸”
11/24 06:12, 10F

11/24 06:12, 4年前 , 11F
台灣一律用“中國”,“中共”
11/24 06:12, 11F

11/24 06:52, 4年前 , 12F
笑死,原來中共有司法
11/24 06:52, 12F
文章代碼(AID): #1TsObYZa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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