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共代理人法怎感覺比戒嚴時期還恐怖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http://orisinal.com)時間4年前 (2019/11/01 01:09), 4年前編輯推噓6(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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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本法規定代理人只有兩個義務,揭露義務(說清楚講明白)跟資料保管義務(相關資料有 一定保存年限) 比較重的罰則,除了不遵守這兩個規定外,還有就是隱瞞或造假,比方說明明就是 代理人卻說我們和國外勢力沒有任何關係 這法律只要求你乖乖說清楚自己是代理人而已,還有保管資料 如果你能夠乖乖遵守,讓政府好管控,對於你傳播宣傳的內容根本沒什麼規定 還在無限上綱言論自由啊,笑死,這種形式限制去打釋憲也只是低標而已,很難違憲啦 還比戒嚴時期恐怖咧,別笑掉別人大牙好嗎 ※ 引述《doholi (哈哈~)》之銘言: : 中共代理人修法重點 : 1.台灣地區的人民、法人或團體,不得與中國的黨務機關,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安 : 的機關,或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或發表共同聲明,違者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 : 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 2.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如果受詢間人未到場、無正當理由不答覆,或處陳述,或拒絕者 : ,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開罰 : 本文擷取於youtube影片,網址https://youtu.be/fuS-EZ_0kps
: 我真的覺得非常有問題,第一,文中的'中國的黨務機關',依憲法來看,應該包括台灣的 : 任何政黨。 : 第二,文中的'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這個定義太模糊,如果我説民進黨不好,是不是也 : 算呢? : 第三,文中的'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什麼叫主管機關,教育局?文化部?如果連這些 : 部門都可以'合理懐疑',然後在結合司法審判,台灣還是法制國家嗎?人民還有言論自由 : 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41.13.33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2541788.A.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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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跟藍粉就互相呼應帶風向,你也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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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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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政府好好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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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中共組織關聯 政府不好好管控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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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說中共組織是慈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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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模糊概念,學校文化機構也甭交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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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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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一個機構裡有阿共政協,就死定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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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貼代理人標籤,那跟匪諜有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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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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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第七條有聽證跟審議的程序,不是法務部說誰是代理人就說了算的 你真的有看過法案內容嗎? 當然你可以繼續堅持審議程序反正也是政府部門組成,一樣說你有問題就是有問題 那我覺得跟這種鄉愿想法也沒什麼好繼續討論的,我們也不用都市計畫審議、採購申訴 審議、投審會這些審議機構,可以廢一廢了 ※ 編輯: Orisinal (134.41.13.33 加拿大), 11/01/2019 0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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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對付政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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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夠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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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有讓政府知道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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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審查跟普通行政程序性質會ㄧ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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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就是叫你承認通敵的法案,嚇屎人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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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做司法審查?司馬昭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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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喲小的妄議朝政,希望官爺莫怪!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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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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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法務部認定就去提行政訴訟啊 都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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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必須受境外勢力資助並實際影響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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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活動了 還在那邊思想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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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02:01, 4年前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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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06:45, 4年前 , 23F
本來就不該跟敵國交流 現在沒直接把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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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槍斃你就該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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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0:21, 4年前 , 25F
是啊,連台商都叫回來、陸客別來,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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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0:21, 4年前 , 26F
都停了算惹,笑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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