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香港戒嚴!行政會議通過引用緊急法 午夜實施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antiyahoo (支那人沒有一個是無辜的)時間5年前 (2019/10/04 16:52)推噓-1(1推 2噓 1→)留言4則, 4人參與討論串8/10 (看更多)
香港政府
今天引用《緊急法》來立《禁蒙面法》
明天可以引用《緊急法》來立《網絡安全法》
後天可以引用《緊急法》來立《國家安全法》和《國歌法》
大後日再引用《緊急法》來立《逃犯條例及司法協助修訂(引渡至中國大陸、中國澳門及
中國台灣的司法合作協議)》
WTF
※ 引述《trohlens (SOSO)》之銘言:
: : 宣布引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簡稱《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
: : 明日(5日)零時零分生效,規定任何人不得在獲批准集會、
: : ^^^^^^^^^^^^^^^^^^^^^^^^^^^
: : 非法集結或未經批准集會活動上蒙面,違例者最高可監禁1年,罰款2.5萬港元。
: : ^^^^^^^^^^^^^^^^^^^^^^^^^^^^^^^^^^^
: :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因從事的專業、宗教理由,
: : 或因先前已存在的健康理由,可獲得豁免,
: : ^^^^^^^^^
: : 而任何人不遵從執法人員要求除去蒙面工具亦屬違規,最高可判囚6個月。
: https://imgur.com/a/RGKcnZI
: 這張公文說得很清楚,原則上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
: 遮蓋臉孔,這是當局(香港政府教育局)對《禁止蒙面規則》的解釋。
: 請問在校內校外活動,屬於「獲批准集會、非法集結或未經批准集會」嗎?
: 又蒙面這行為,具體上有侵犯任何法益,需要以刑罰處罰?
: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本來就是英殖民政府的遺毒,用以規避立法機關的制約。
: 《基本法》並未授權行政機關可以發布緊急狀態,故該條例根本無效。
: 港政府現在就是引用無效的條例,規避議會監督,違反刑法法益保護的基本原則,
: 制定出不倫不類《禁止蒙面規則》,還跳脫文義,擴張解釋到其幾乎適用所有情況。
: 這樣搞下去,香港法治蕩然無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5.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0179160.A.91E.html
→
10/04 16:53,
5年前
, 1F
10/04 16:53, 1F
噓
10/04 16:58,
5年前
, 2F
10/04 16:58, 2F
推
10/04 17:10,
5年前
, 3F
10/04 17:10, 3F
噓
10/04 18:42,
5年前
, 4F
10/04 18:42,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