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巨蛋環評引進人數與容留人數爭議已回收
最近本版有很多文章在討論關於環評的引進人口數、容留人數以及防災避難人數的話題
我本來覺得這應該是每個關心大巨蛋的人都去了解的話題,但是現在想想
所有的資訊都散落在政府網站、簡報還有媒體上,真的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去一一了解
所以我先來整理一下目前為止的資訊。
此外,因我所學專業並非建築、交通或環境相關,所以仍有部分問題我無法回答
1. 大巨蛋有好多「人數」,這些人數又有甚麼意思?
官方其實有大巨蛋「人數」的說明,但是它是藏在政府公開網頁的一個小角落
https://taipeicity.github.io/tpe_dome/FAQ.html
A.契約人數:臺北市政府與遠雄巨蛋公司於95年3月簽訂的BOT契約中並未明訂以後營運
時可能引入的總人數,但契約第七條7.2節規定,遠雄巨蛋公司須依規定興建「四萬席觀
眾席位」的室內體育館。也就是說,大巨蛋體育館未來開放營運後,除了工作人員及比賽
期間的球隊人員外,最多允許4萬位觀眾進入館內;至於其他附屬設施及附屬事業的建築
物部分,可引入人數則應依市政府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B.引進人口數:依「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體育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定稿本)」所載,大巨蛋體育館引進人口數為40,000人,體育園區附屬設施引進人口數為
19,833人,合計59,833人。惟上述40,000人係引自大巨蛋的觀眾席位,而19,833人則係其
他附屬設施及附屬事業的建築物計算污水量之計畫服務人口數,並非大巨蛋興建營運後可
能引進的最大人口數。
C.容留人數:依照「臺北市特定場所容留人數管制規則」所列之第三類(百貨商場、超
級市場、經指定之臨時大量聚集人潮之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規定,大巨蛋「影城及商場
」未來營運期間的容留人數應含括從業員工數及按「扣除廚房、儲藏室、櫃檯、梯間及廁
所等非消費性空間之特定場所實際使用樓地板面積」,以每1.5平方公尺核算1人之原則推
算所得之總人數。本項人數係於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後,由消防局視現場實際使用狀況核
定,故目前尚無法精確核算。
D.防災避難人數:主要係以「防災避難」為考量,可就建築物之內、外部分別估算人數
,再合併計算後,推估人員可否於適當時間內完成疏散避難?但基於安全考量,本項人數
的推估應考量各種不同災害情境,以盡量極大化方式估算,而不受引進人口數或容留人數
的限制。
其中容留人數及防災避難人數的核定,則是在由林洲民主持的
107.9.20第506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中才有決議,其中資訊提到兩點
1.審查會決議都審防災避難模擬人數將等於容留人數
2.防災避難模擬人數(容留人數)將依照107.09.13的都市設計防災審查專家學者
座談會之結論
(這邊我就想抱怨北市府,這個專家學者座談會的內容居然沒有專頁紀載,
是放在不同網頁的簡報內,徒增民眾閱讀困擾)
https://reurl.cc/dgza6
座談會的結論之一為「防災避難模擬人數(容留人數)之計算,以環評核定引進人數
59833人為基礎,加上園區可能停留人數(X),前開數據由遠雄自行檢討並提至委員會審議」
於是傳說中的59833+X就在這邊誕生
想當然耳,當時一定有很多人對於這個人數的設定質疑,在去年九月十三日
都審會新聞報導中就有一段
---------------------------------------------------------------------------
遠雄大巨蛋案重返都審大會,由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主持,這次聚焦三大議題,包含容
留人數、都市防災與消防,以及57輛大客車上下客動線,為了符合柯市府的公開透明,全
程直播,也開放民眾發言,大多都對以環評核定引進人數為59833+X,有質疑。
當地里長吳建德說,「遠雄自圓其說,弄了一個59多少加一個X,這個X代表7萬人或6萬人
,代表有6或7萬人在這個空地上逗留。」
依據9月13日都市設計防災審查專家學者座談會的內容,大巨蛋的容留人數,依環評核定
引進人數,也就是在建築物內,以59833人為基礎,加上園區可能停留人數,加上X成為基
地的防災避難人數,對此,林洲民認為,這是減輕基地的總人數。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指出,「什麼叫做59833加X?吳里長剛剛有講,你是在外面散步,
還是在草地上玩耍,還是躺在地上看天上星星,那個都是X。但是我們要守住的是建築物
裡面的人是59833這個環評(標準)。」
---------------------------------------------------------------------------
其實我也看得不是很清楚,不曉得到底這個人數設定的合不合理,只不過當時我相信
林前局長,林前局長一個這麼有堅持的人,他認可這個數字,我也相信他
結論: 防災避難模擬人數=容留人數=59833+X人
2. 70000人和59833人之爭到底在吵甚麼?
這個問題是林前局長在媒體版面上吵得最兇的問題,也是柯黑們最常拿來嘲諷柯粉的話題
首先70000人怎麼來的?
在107.11.1第510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議,遠雄不顧前次都審會決議,
以70000(室內)+13733(戶外)進行電腦模擬。
在都審會前遠雄就已向北市府要求更改人數,當時北市府洽詢環保局意見,
環保局提供兩個選項如下
1.申請環評變更,將人數改為70000人,但是會耗時2年起跳
2.以59833人為基礎,加上園區可能停留人數,並提出「人流管理計畫」
加上設置「電子柵欄」等方式,確保同時間引進人數不得超過59833人
之後林洲民局長就離開市府,並堅持遠雄如果想模擬70000人那就必須申請環評變更,
這點也不能說林洲民不對,因為這確實是環保局提供的選項之一
此後的兩次都發會
108.1.3第514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議,遠雄提出128937人進行審查
(嘿對,我也不懂前面已經跟你說規定的選項,遠雄硬是要弄個128937)
108.3.28第521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議,遠雄以59833與70000併陳送審
108.5.30召開的會議雖然還沒有公布會議紀錄,但是已公布的會議簡報中指出
遠雄總算是乖乖地用59833+13733(先前提過的戶外人數X)去送審
放棄了原先企圖繞過環評的打算
然而請注意!林洲民離開後的三次都審會,防災模擬人數議題均未過審
所以實際上放水的狀況並沒有發生。
3. 容留人數到底有沒有和防災避難人數脫鉤?
這個問題也是很多人在問的,首先脫鉤是甚麼意思呢
根據新聞報導https://e-info.org.tw/node/215840
也就是說有人質疑目前的都審會企圖顛覆之前會議決議,企圖以防災避難人數不等於
容留人數的方式處理,但這個狀況有沒有發生呢?
不如我們直接看最新一次的都審會是甚麼狀況呢?
https://imgur.com/SpszFW1
所以目前防災模擬人數還沒有和容留人數脫鉤
-----------------------------------------------------------------------------
文末,我想抱怨台北市政府,你們政府公開資訊界面用的真的是有夠爛
過時資訊與新資訊同時存在,重要的會議資料被零散的丟在不同頁面
像是大巨蛋這種天天被人釘的議題,不想弄網頁就算了,也沒有派人出來公開說明
難怪網路上謠言四起。
希望北市府未來能有所改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34.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9327746.A.832.html
推
06/01 02:37,
5年前
, 1F
06/01 02:37, 1F
→
06/01 02:38,
5年前
, 2F
06/01 02:38, 2F
→
06/01 02:39,
5年前
, 3F
06/01 02:39, 3F
推
06/01 02:39,
5年前
, 4F
06/01 02:39, 4F
→
06/01 02:40,
5年前
, 5F
06/01 02:40, 5F
→
06/01 02:41,
5年前
, 6F
06/01 02:41, 6F
推
06/01 02:44,
5年前
, 7F
06/01 02:44, 7F
推
06/01 02:49,
5年前
, 8F
06/01 02:49, 8F
推
06/01 02:53,
5年前
, 9F
06/01 02:53, 9F
→
06/01 02:57,
5年前
, 10F
06/01 02:57, 10F
→
06/01 02:59,
5年前
, 11F
06/01 02:59, 11F
→
06/01 03:00,
5年前
, 12F
06/01 03:00, 12F
推
06/01 03:01,
5年前
, 13F
06/01 03:01, 13F
→
06/01 03:01,
5年前
, 14F
06/01 03:01, 14F
推
06/01 03:02,
5年前
, 15F
06/01 03:02, 15F
→
06/01 03:03,
5年前
, 16F
06/01 03:03, 16F
推
06/01 03:12,
5年前
, 17F
06/01 03:12, 17F
推
06/01 03:40,
5年前
, 18F
06/01 03:40, 18F
→
06/01 03:40,
5年前
, 19F
06/01 03:40, 19F
→
06/01 03:41,
5年前
, 20F
06/01 03:41, 20F
→
06/01 03:42,
5年前
, 21F
06/01 03:42, 21F
我看這段其實和我的內文沒有衝突 所以我不曉得這邊問題哪邊
需要你進一步澄清看法
針對那一次遠雄想提出70000人進行防災避難模擬送審的狀況
就兩個選項
1. 維持現狀59833,如果遠雄認為人流量會大於59833,那就要提出人流管理計畫
2. 申請變更為70000
→
06/01 03:44,
5年前
, 22F
06/01 03:44, 22F
如果你說的李文宗要求脫鉤是在簡議員錄音檔的那段,他在提議的當下直接被駁回
脫鉤的意見在之後連出現在正式都審會的機會都沒有
→
06/01 03:45,
5年前
, 23F
06/01 03:45, 23F
→
06/01 03:45,
5年前
, 24F
06/01 03:45, 24F
我內文也沒有說林的意見有毛病 甚至在第2題幫林緩頰他的堅持是有環保局背書的
況且我第3題想澄清的是
過去有許多人甚至民間團體認為都委會接受了遠雄提出的「防災模擬人數與未來實際營運
(容留)人數應脫鉤處理」的說法
此事並不正確
因為在最新的都發會上,防災模擬人數仍等於容留人數
大哥你閱讀的真的是這篇文章嗎?你回應了很多我在文章中根本沒有討論的事情
※ 編輯: runacat (36.230.234.17), 06/01/2019 04:01:41
→
06/01 04:01,
5年前
, 25F
06/01 04:01, 25F
→
06/01 04:03,
5年前
, 26F
06/01 04:03, 26F
推
06/01 04:03,
5年前
, 27F
06/01 04:03, 27F
→
06/01 04:04,
5年前
, 28F
06/01 04:04, 28F
→
06/01 04:04,
5年前
, 29F
06/01 04:04, 29F
推
06/01 04:05,
5年前
, 30F
06/01 04:05, 30F
→
06/01 04:05,
5年前
, 31F
06/01 04:05, 31F
→
06/01 04:05,
5年前
, 32F
06/01 04:05, 32F
→
06/01 04:06,
5年前
, 33F
06/01 04:06, 33F
→
06/01 04:06,
5年前
, 34F
06/01 04:06, 34F
哦好,這樣我了解你的意思,不過我也沒辦法回答你
第一個選項紀載於107.11.1第510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p19
第二個選項紀載於107.11.1第510次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p17
該次會議決議是第一個選項,也就是林洲民局長當時與現在堅持的內容
至於為什麼會有第二個選項,我沒辦法回答你,我也是直接轉自會議紀錄
目前最新的審查也是維持防災避難模擬59833人符合現在的環評。
※ 編輯: runacat (36.230.234.17), 06/01/2019 04:24:55
→
06/01 04:07,
5年前
, 35F
06/01 04:07, 35F
→
06/01 04:07,
5年前
, 36F
06/01 04:07, 36F
→
06/01 04:07,
5年前
, 37F
06/01 04:07, 37F
→
06/01 04:09,
5年前
, 38F
06/01 04:09, 38F
→
06/01 04:11,
5年前
, 39F
06/01 04:11, 39F
→
06/01 04:11,
5年前
, 40F
06/01 04:11, 40F
→
06/01 04:12,
5年前
, 41F
06/01 04:12, 41F
→
06/01 04:12,
5年前
, 42F
06/01 04:12, 42F
如我上面所提,第二個選項我是直接轉自會議紀錄,為什麼環保局會建議這樣,我不曉得
我亦非專業人士,這篇文章也只是整理資訊
推
06/01 04:15,
5年前
, 43F
06/01 04:15, 43F
※ 編輯: runacat (36.230.234.17), 06/01/2019 04:26:49
推
06/01 07:29,
5年前
, 44F
06/01 07:29, 44F
→
06/01 07:29,
5年前
, 45F
06/01 07:29, 45F
→
06/01 07:30,
5年前
, 46F
06/01 07:30, 46F
→
06/01 07:30,
5年前
, 47F
06/01 07:30, 47F
推
06/01 08:12,
5年前
, 48F
06/01 08:12, 48F
→
06/01 08:12,
5年前
, 49F
06/01 08:12, 49F
→
06/01 08:12,
5年前
, 50F
06/01 08:12, 50F
→
06/01 08:12,
5年前
, 51F
06/01 08:12, 51F
推
06/01 08:16,
5年前
, 52F
06/01 08:16, 52F
推
06/01 08:24,
5年前
, 53F
06/01 08:24, 53F
推
06/01 08:36,
5年前
, 54F
06/01 08:36, 54F
→
06/01 09:53,
5年前
, 55F
06/01 09:53, 55F
→
06/01 09:54,
5年前
, 56F
06/01 09:54, 56F
→
06/01 09:54,
5年前
, 57F
06/01 09:54, 57F
推
06/01 09:56,
5年前
, 58F
06/01 09:56, 58F
→
06/01 09:57,
5年前
, 59F
06/01 09:57, 59F
→
06/01 09:57,
5年前
, 60F
06/01 09:57, 60F
推
06/01 09:57,
5年前
, 61F
06/01 09:57, 61F
→
06/01 09:58,
5年前
, 62F
06/01 09:58, 62F
→
06/01 09:59,
5年前
, 63F
06/01 09:59, 63F
→
06/01 10:00,
5年前
, 64F
06/01 10:00, 64F
→
06/01 10:00,
5年前
, 65F
06/01 10:00, 65F
→
06/01 10:01,
5年前
, 66F
06/01 10:01, 66F
→
06/01 10:02,
5年前
, 67F
06/01 10:02, 67F
→
06/01 10:02,
5年前
, 68F
06/01 10:02, 68F
→
06/01 10:03,
5年前
, 69F
06/01 10:03, 69F
→
06/01 10:03,
5年前
, 70F
06/01 10:03, 70F
→
06/01 10:04,
5年前
, 71F
06/01 10:04, 7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