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當初王金平是怎樣沒被開除黨籍?已回收
※ 引述《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之銘言:
: 當初馬王內戰的時候
: 馬英九第一刀就打算直接把王金平轟出國民黨
: 王金平是怎麼逃過這個劫的
: 有懶人包ㄇ
簡單的說,馬英九用的手段錯了。
或者說國民黨在組織結構上存有缺陷,而這個缺陷被王金平拿來保護自己。
國民黨中央考紀會不是「選」出來的,而是「黨主席核定」就可以產生的。
馬英九用這個機關來「鍘」王,才被法院擋下來。
如果是類似於民進黨中執會這種有層層選舉的機關來撤銷黨籍,成功的機會就很大。
但馬英九可能是想要速戰速決,召開黨員開會曠日廢時,直接用黨主席權力一刀下去...
考紀會開會只花了兩個小時,就決議撤銷了王金平的黨籍。
甚至後來打官司,王金平要調閱會議紀錄,馬英九的國民黨也拒絕提供:
「國民黨認為沒必要,因為考紀會是多數共識決」。
這種已經超越黑箱的作業手法,果然在幾個月後引起了大腸花學運。
只能說組織架構實在很重要吧。
馬英九沒想到運作了這麼多年的國民黨組織,會有「非經選出」這麼明顯的漏洞。
而造成依2013~14的法律下,考紀會只可以申誡、停權或罰款,不可以開除的現象。
不過呢,這個漏洞後來被民進黨修法補起來了XDDDDDD
2017年民進黨執政,修法,
以後開除黨籍不需要依人民團體法,各黨可依各自黨章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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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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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上去了,就是指「類似」於民進黨的中執會,由黨員層層選出來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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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牴觸當時的人民團體法,2017後才修法可以依黨章開除。
當然是因為民進黨自己也發現這樣不太妙,開除不了不聽話的黨員比方說這個例子:
https://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1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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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當時也沒人想到人民團體法這件事。
藍營馬迷的主張跟國民黨後來上訴講的都一樣,「政黨不是人民團體」←這三小?
在政黨法於2017出來前,規範政黨的法令就是人民團體法。
並不是如前一篇有人推文寫的「政黨是私人組織不受法律管轄」,
台灣畢竟是法治國家,法治國家沒有這麼方便的治外法權機關。
連私人開公司都受公司法與勞基法所管轄的,政黨怎麼可能是私人不受法律管轄呢?
※ 編輯: TheoEpstein (42.76.58.72), 02/27/2019 0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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