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誰是耳機造謠者?陳其邁:掌握5帳號已回收
你想太多 平常是刑301
此時要用 選罷法第104條
罪刑更重
選罷法 104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
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平常打打鬧鬧就算了
PTT 一堆人就是不長眼 以為跟平常一樣 版主不砍好像就沒事
但是 一旦成為候選人 就升格變成 選 104
只要去告 定罪很容易
看看判例
看一下 106 年
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上字第2921號林佳龍自訴吳世瑋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新聞稿
二、二審判決事實(案情)摘要:
上訴人於胡志強與自訴人林佳龍競選臺中市第2 屆市長選舉期間,擔任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局長。於選舉投票日前8 日,以手機上網登入其臉書帳號,在公開之臉書個人網頁,以點
按「分享」方式,刊登「請看吳淡如所寫的林佳龍的故事,了解他當年如何嫌貧愛富,為
了娶奇美企業富家女,拋棄跟他多年,協助他留學女友的故事!這也是一個現代版的陳世
美的故事!」文字,下方並附有林佳龍半身照圖片之網址,點選即可連結至網頁瀏覽「主
題:現代畜生林佳龍之專題報導」「自古才子難相處--林佳龍的故事」文章。
四、本院判決情形:
依下列理由,認上訴人之上訴違背法律上之程式,而予駁回:
(一)原判決係依憑自訴人之指證等證據,而認定上訴人無相當理由確信上開文章為真實,
且有可供查證之管道,竟完全未加查證,即將足以毀損自訴人名譽之事傳播於眾,具有意
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故意。其辯稱其無使人不當選之意圖,且誤信文章為真實
,不具惡意云云,不足採取。該項認定,尚無不合。
(二)1.依司法院釋字第509 號解釋意旨觀之,行為人雖不能證明其言論內容為真
實,但必須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始不能以誹謗罪
之刑責相繩。
2.自訴人係臺中市長參選人,為公眾人物,其言行可受公評,然上訴人完全未查證,顯
無相當理由確信上開文章內容為真實,不能據上開解釋意旨免責。
引用而已 一樣
就一堆以為轉圖 貼圖 好像很好玩
但是 大人了 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 引述《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之銘言:
: 這點要糾正一下錯誤觀念
: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關者,不在此限。
: 大家的錯誤觀念是,只要是政治人物,就是涉及公共利益
: 就可以不罰, 事實上並非如此
: 當然法院對於"涉及公共利益"這塊,若屬一般民眾指摘政治人物的
: 都會盡量從寬解釋
: 但至少必須要"能證明其為真實"
: 這裡不是說所指摘的事件為真實, 而是必須盡舉證義務
: 不能空言指摘,
: 比如說馮光遠指稱金溥聰是男妓的案件
: 他完全沒有任何舉證,隨口就講
: 當然就是敗訴
: 而像這次耳機事件,很明白那幾個帳號完全沒有盡舉證義務
: 隨便拿張照片就說陳其邁戴耳機,然後就說他一邊講一邊聽人指導
: 這就完全屬空言指摘
: 絕對構成310
: 更別提那些很可能是黨工,
: 太扯了甚至在辯論開始前的一點五分就帶風向說陳其邁戴耳機
: 一般民眾有辦法這樣玩?會這樣玩?
: 如果是黨工的話,更要注意了
: 黨工的話他就不是一般民眾
: 所負的舉證義務就更大,而且"涉及公共利益"這點法院就不會那麼寬的去解釋
: 畢竟黨工就是職業嘛
: 有時候人家懶得告
: 並不代表不犯罪
: 這點黨工們一定要知道
: 五毛這個錢不是那麼好賺低
: ※ 引述《jaybestfan (princess)》之銘言:
: : 民主社會的國家,人民不能檢驗,
: : 人民不能質疑?稍微檢驗,
: : 稍微質疑,就要告人?
: : 你們躲在立法院裡,利用所謂的
: : 言論免責權含血噴人就行?
: :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 : 其邁,你還是洗洗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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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USS Nimi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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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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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候選人你就可以去告 我拿真實判例來給這幾位參考一下
先道歉可以罰輕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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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 還貼有圖片 文字說明 我反倒很希望去告 這樣可以看到這幾位
平常的職業是什麼 還有鏡頭前面哭著道歉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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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509說 這不能當毀謗 要當更重的意圖使人不當選
話說回來 這幾個心理 不就是不希望陳其邁當選 才會貼圖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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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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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早就已經選定投給誰了 但是這些破壞法律 製造社會動亂 沒有好好想一想
的人 應該要上法庭證明自己有沒有罪 台灣就是太自由 一堆人以為不會被告
被告才出來貼文道歉 鏡頭前戴帽口罩頭低 怕人家認出來
※ 編輯: chengcti (122.116.148.107), 11/11/2018 22: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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