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李永得被警察盤查,究竟是對還是錯?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0 20:42),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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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sephhue (雷納德)》之銘言: : 警察路上盤查客委會主委(也是立委邱議瑩老公)李永得 : 在李的臉書上痛批這是警察國家嗎? : 大家是認同警察立場,還是支持李永得論述呢 不囉唆, 上公文圖片, http://imgur.com/a/sKRkb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 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本條文雖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 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惟民眾扔有質疑或要求時,在不影響執勤安全之情形下,警察 應出示證件,以化解民眾疑慮. 下次遇到警察就請他依照正當程序出示證件,否則你就拒絕他, 請他讓開,不要妨害你的自由. 警察再顧左右而言他, 二話不說請拿起你的手機打110報警, 之後直接告他. 不要囉嗦廢話. 在我推文底下不要說警察多辛苦多怎樣? 幹! 按照程序守法很困難嗎? 只會欺善怕惡的鴿子. PS:如果你講了之後,警察有出示證件很清楚的讓你知道她是誰(如果只是晃一下證件的, 也不要理他,照告不誤)或是報編號跟姓名,那你就把你的身分證給他看. 現在很多鴿子很賊, 學長亂教學弟, 害很多基層員警被告, 那些學長都要負起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250.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90013759.A.886.html

03/20 21:27, , 1F
真的 呼玉dpp修法禁止盤查 解散鴿子
03/20 21:27, 1F

03/20 21:45, , 2F
沒出示證件但有穿制服 大概也就口頭警告或申誡而已
03/20 21:45, 2F

03/20 21:46, , 3F
這麼說來......警察制服很難拿到手嗎?
03/20 21:46, 3F

03/20 21:51, , 4F
難不難不清楚 但亂穿警察制服是犯法的
03/20 21:51, 4F

03/20 22:28, , 5F
『告知事由』這才是真正的重點…
03/20 22:28, 5F

03/21 07:17, , 6F
重點是賊頭的編號
03/21 07:17, 6F

03/21 14:46, , 7F
何謂「告知事由」?以這個例子來說,奉命在火車站執行臨檢
03/21 14:46, 7F

03/21 14:47, , 8F
就是事由。相關內容若有不明之處,請參閱上面幾篇的逐字稿
03/21 14:47, 8F

03/21 17:51, , 9F
簡單來說,就是要個你攔我下來懷疑我的解釋
03/21 17:51,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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