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檢認定洩密 馬英九遭起訴消失
在這個案子, 其實我們可以看出二件事.
1. 法院跟檢調真的不是國民黨開的.
2. 立法院真的不敢通過妨礙司法公正的法案.
我們來看一下這個.
http://bbscollectiton.blogspot.tw/2011/09/blog-post_21.html
國民黨被告的. 被抓的. 被判刑的. 遠遠大過民進黨的.
如果法院真的是國民黨開的.
怎麼可能國民黨的人這麼多被判刑?
你如果要說國民黨沒被判刑的更多!
那我也沒話說.
但是如果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那民進黨才被判刑這麼少個...也不合理吧.
這點請吱持者反駁.
接下來是妨礙司法公正罪.
http://legco.gov.hk/yr05-06/chinese/panels/ajls/papers/aj0522cb2-2037-1c.pdf
這個是2006年就有的文件.
現在是2017年.
好吧, 以前都是國民黨的錯. 我可以接受這個講法.
但是. 這次司法改革. 有沒有討論到這個法案什麼時候要過? 或是排入那一個會期?
如果民進黨真的要做司法改革. 真的是以前一直說的 : 司法不公.
那要不要推動這個法案?
讓司法黃牛消失. 讓關說消失.
立法委員以及各級民意代表不要再去案件的關說.
這才能讓司法獨立. 這才是司法改革.
有嗎?
民進黨有嗎?
這也請吱持者回答!!
※ 引述《swgun (楊 威利)》之銘言:
: : "有關被告黃世銘104年度訴字第3593號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
: : 寫的很清楚了。
: : 下列事項為兩造所不爭執(見本院卷三第220 至222 頁),並有相關證據在卷足稽,
: : 堪信為真實:
: : 原告林秀濤102 年6 月間擔任高檢署檢察官,於102 年6 月27日收受柯建銘背信
: : 案件之臺灣高等法院101 年度上更娅字第92號無罪判決。原告林秀濤於102 年6 月27
: : 日作出不上訴決定,並經主任檢察官蔡薰慧、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陳守煌檢察長
: : 核准(見卷附高檢署、檢察官收受裁判書類送閱簿,本院卷一第26頁)。嗣該案柯建
: : 銘部分之無罪判決因檢察官未上訴而告確定。
: 前篇我的推文可能是被網路吃掉一段了
: 判決書這一段只講林秀濤 102 年6 月27日作出不上訴決定
: 不知道你貼上來的用意是啥 這不是廢話嗎
: 真正爭執之點應該是
: 因為林秀濤27日就已經決定不上訴 所以此一不上訴沒有受王柯關說影響吧?
: 而104年度訴字第3593號到底有沒有證明這點?
: 先講結論:沒有
: 事實上正好相反
: 104年度訴字第3593號 證明林秀濤27日決定不上訴 就是受王柯關說事件影響
: 判決理由摘錄:
: 新聞稿中亦詳細記載陳守煌於102 年6 月27日前1 、2 日約見原告乙○ ,
: wwwwwwwwwwwwwwwwww
: 建議就背信案件不要上訴,原告乙○○返回辦公室後,即向同事表示
: 「真好,不用寫上訴書」,並摘錄原告乙○○ 102 年8 月31日於特偵組證述
: 「檢察長是建議我不要上訴」、
: 「是,但是我還是有看過判決…但是我確實沒有很仔細的每個字去看。」等內容
: (見本院卷一第44頁反面至45頁); 自足以使他人形成原告乙○○未盡其職責詳閱
: 卷證決定是否上訴,僅因檢察長勸說即決定就背信案件不予上訴之印象。
: 被告丙○○前揭所為,確屬違背其依法從事職務之義務,致損及原告乙○○之名譽;
: 從而,原告乙○○主張被告丙○○ 故意違背職務致其受有損害,
: 而依民法第186 條第1 項前段請求被告丙○○負損害賠償責任,自屬有據。
: ============================
: 判決認定黃世銘之行為有造成林秀濤名譽之減損而負損害賠償責任
: 也就是說黃發新聞稿這件事 讓一般人覺得林因檢察長勸說即決定就案件不予上訴
: 傷害了林秀濤之名譽
: 至於林秀濤到底有沒有因為陳守煌之勸說而影響追訴與否不在民事法院審酌範圍之內
: 本來應該是這樣的.......
: BUT
: 人生就是這個BUT
: 林秀濤還去加告了另外兩個別查組的檢察官 侵權行為 結果被法院打臉
: 判決摘錄:
: 原告主張法庭證述不實部分:
: (1)被告戊○○於洩密案件審理中證述原告乙○○情緒激動等語 ,
: 係被告戊○○於102 年8 月31日訊問原告乙○○時親自見聞之事實,內容均屬真實。
: 原告乙○○係於同日接獲何其非之電話,通知其於翌日以證人身分至特偵組接受訊問,
: 對於應訊一事應予保密,電話通訊過程中,原告乙○○不斷追問傳訊緣由,
: 情緒即已失平穩,其突於傍晚偕同配偶及3 名子女前來特偵組,並要求即時訊問,
: 否則難以入眠,特偵組人員王朝枝見其情緒難安,立即陳報被告丁○○,
: 被告丁○○ 則要求被告戊○○返回辦公室訊問原告乙○○,足以證明原告乙○○
: 從接獲何其非通知應訊電話之時起,外在表現之情緒即有波動起伏,而從與其應對之人
: 角度以觀,認知上即會將原告乙○○表現在外明顯可見之不安、緊張等情緒總體歸納
: 而以激動一詞加以形容。又原告乙○○在應訊之初,陳述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
: 且對關鍵問題拒絕回答,亦不釋明拒絕回答之理由,隨後其要求給予聖經、
: 禱告及與牧師聯繫通話,始坦言收受柯建銘無罪判決之前1 、2 天,陳守煌曾找
: 其至辦公室,告知柯建銘認為最好不要上訴,其因為上開指示而省略閱卷,
: 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 僅看過判決等語;以常情論,原告乙○○之情緒若無異於平常,
: 或恐其所涉攸關個人品操、司法信譽之案件真相曝白,在訊問過程中,
: 豈有可能求助於宗教信仰?足見被告戊○○作證所稱內容確均屬真實,毫無虛偽誇飾。
: 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 ===========================================================================
: 沒有去實際上看判決的人真的會被theoepstein的文章誤導
: 以為立法正副院長關說真的沒有對司法公正發生任何影響
: 至於鬼島關說有沒有犯罪那是另一件事
: : 不過講再多次也沒用,9.2已經鬧到第四年了,還是會當做沒看到,
: : 這四年看到的跳針9.2早已不可計數,他們還是會繼續跳針。
: 不過講再多次也沒用,吱吱們看不懂判決書這件事也不是第一次了,
: 從阿扁被判刑確定看到的跳針吱吱早已不可計數,之後他們還是會繼續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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