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將針對板規3-1與4-3公投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第九十三號元素)時間7年前 (2016/09/17 21:26), 7年前編輯推噓40(40068)
留言108則, 2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由於板規3-1與4-3有自由心證的疑慮 並造成部分板友認為板主故意判決不公 經板主群討論後,決定交付公投 讓大家決定是否將這兩條板規廢除 選項分為 (1)廢止3-1與4-3 (2)維持現行條款 希望大家踴躍表達意見! 公投已開始,投票期限至9/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7.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74118801.A.B11.html

09/17 21:29, , 1F
真好還能討論 八卦引戰條款整個就是自由心證在桶人
09/17 21:29, 1F

09/17 21:30, , 2F
板主每次板規修改都是改一堆枝微末節的語意用句
09/17 21:30, 2F

09/17 21:31, , 3F
有爭議的引戰條款卻都動都不去動 obov真可憐
09/17 21:31, 3F

09/17 21:31, , 4F
請板主直接把條文內容貼出來,方便板友閱讀
09/17 21:31, 4F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第四章 退文篇: 3.惡意攻擊、謾罵、引戰,一律退文。 (惡意攻擊、謾罵、引戰,不受理檢舉的條件與3-1相同。) ※ 編輯: Neptunium (114.44.17.188), 09/17/2016 21:32:46

09/17 21:37, , 5F
3-1有排除政治族群 應該就還好~
09/17 21:37, 5F

09/17 21:41, , 6F
刪除後就沒有任何相關條款了嗎
09/17 21:41, 6F
將視板友意見來規劃 ※ 編輯: Neptunium (114.44.17.188), 09/17/2016 21:42:48

09/17 21:43, , 7F
也好 公投一下
09/17 21:43, 7F

09/17 21:43, , 8F
那直接對詞語定義就好啦 定義外部分還是給板主自由心證
09/17 21:43, 8F

09/17 21:45, , 9F
例如 怎麼改都不會改成不處理惡意攻擊 那就定義惡意攻
09/17 21:45, 9F

09/17 21:45, , 10F
09/17 21:45, 10F

09/17 21:47, , 11F
全世界的法律都無法擺脫自由心證 要改很奇怪
09/17 21:47, 11F

09/17 21:47, , 12F
簡單來說 我希望保留 但追加詳細執行方式
09/17 21:47, 12F

09/17 21:47, , 13F
有人愛亂桶!贊成廢除!
09/17 21:47, 13F

09/17 21:48, , 14F
你詳細定義反而會衍生更多問題
09/17 21:48, 14F

09/17 21:48, , 15F
那就不要詳細定義 但是保留判例
09/17 21:48, 15F

09/17 21:49, , 16F
可以收錄以前的判決結果作為參考
09/17 21:49, 16F

09/17 21:50, , 17F
如果不廢除,就是第一次不罰,公告,第二次才罰!
09/17 21:50, 17F

09/17 21:50, , 18F
我是覺得比較需要先改的超貼跟超轉載這種的
09/17 21:50, 18F

09/17 21:50, , 19F
廢止又沒有立即替代辦法?那表示會出現引戰空窗期?XDDD
09/17 21:50, 19F

09/17 21:50, , 20F
這根本不需要請人去解釋...
09/17 21:50, 20F

09/17 21:51, , 21F
就1跟0的東西 應該可以把1跟0的東西從抗辯制度中拿掉
09/17 21:51, 21F

09/17 21:52, , 22F
這本來就是讓板主自由心證用的 不然幹嘛挑顏色選板主
09/17 21:52, 22F

09/17 21:53, , 23F
我認為惡意、謾罵、引戰都太自由心證!
09/17 21:53, 23F

09/17 21:53, , 24F
超貼部分板規寫的不清楚嗎
09/17 21:53, 24F

09/17 21:53, , 25F
就是很清楚阿@@
09/17 21:53, 25F

09/17 21:54, , 26F
反對, 如果廢除,那麼這裡直接成為罵人版
09/17 21:54, 26F

09/17 21:54, , 27F
那要有不自由心證 還能解決攻擊謾罵和引戰的方式吧
09/17 21:54, 27F

09/17 21:54, , 28F
還有告人版, 大家拼命罵版友,拼命跑地檢署..好爽
09/17 21:54, 28F

09/17 21:54, , 29F
這樣廢版算了
09/17 21:54, 29F

09/17 21:55, , 30F
那就是執行力問題吧 板規層次上沒啥好說的
09/17 21:55, 30F

09/17 21:56, , 31F
因為很多定義本來範圍就很廣 行為就很複雜 無法清
09/17 21:56, 31F

09/17 21:56, , 32F
楚定義 才會讓執行者自由心證 這沒啥好說的
09/17 21:56, 32F

09/17 21:57, , 33F
我是覺得應該會有幾種情況很常見
09/17 21:57, 33F

09/17 21:58, , 34F
不過後來想想 怕列舉之後 板主會不敢處理其他情況
09/17 21:58, 34F

09/17 21:58, , 35F
要變成公審制嗎
09/17 21:58, 35F

09/17 21:59, , 36F
不用廢 版主標準一致就好
09/17 21:59, 36F

09/17 21:59, , 37F
對 你清楚定義幾種狀況 變成沒有定義的都變成爭議
09/17 21:59, 37F
還有 32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9/17 22:21, , 70F
說白一點 我看這次的爭議 只是9.2%不爽被水桶
09/17 22:21, 70F

09/17 22:21, , 71F
退文本身就是為了牽連用的 不然都水桶就好了
09/17 22:21, 71F

09/17 22:22, , 72F
以前藍版主管板 三K大怎麼沒有提出退文異議
09/17 22:22, 72F

09/17 22:23, , 73F
我一直覺得這版 規定很嚴格 以前到現在都是
09/17 22:23, 73F

09/17 22:23, , 74F
不要秀下限了拉 本來我想好好講 現在就講白一點吧
09/17 22:23, 74F

09/17 22:23, , 75F
不過我印象中我沒在政檢跟小組發過什麼文
09/17 22:23, 75F

09/17 22:24, , 76F
說真的 3k大不像是會踩板規的人 以前還是現在都是
09/17 22:24, 76F

09/17 22:24, , 77F
很多人都是自己犯了板規 才編一套說法胡言亂語
09/17 22:24, 77F

09/17 22:25, , 78F
他們真的在意板規怎麼樣嗎?笑話
09/17 22:25, 78F

09/17 22:26, , 79F
好啦 3K大 我是針對你推文而說而已
09/17 22:26, 79F

09/17 22:27, , 80F
爛用版規的人其心可誅!
09/17 22:27, 80F

09/17 22:28, , 81F
水桶的期限 我一直想不到什麼好標準就是
09/17 22:28, 81F

09/17 22:29, , 82F
是啊 無論是觸犯板規還是引用板規的都是
09/17 22:29, 82F

09/17 22:32, , 83F
笑話 不准謾罵是要逼死誰 要大家手底下見真章嗎?
09/17 22:32, 83F

09/17 22:33, , 84F
最好現在的版主會濫用板規拉
09/17 22:33, 84F

09/17 22:55, , 85F
媽寶,虛偽,吸毒算謾罵嗎?哈哈哈
09/17 22:55, 85F
※ 編輯: Neptunium (114.44.17.188), 09/17/2016 23:01:20 ※ 編輯: Neptunium (114.44.17.188), 09/17/2016 23:01:54

09/17 23:04, , 86F
對事不對人,就可以啦。對人不對事,錢準備多一點就好啦
09/17 23:04, 86F

09/17 23:04, , 87F
09/17 23:04, 87F

09/17 23:07, , 88F
板規3-1沒什麼問題吧
09/17 23:07, 88F

09/17 23:20, , 89F
小板還有特別檢舉專板 ㄎㄎ
09/17 23:20, 89F

09/17 23:44, , 90F
如果沒有自由心證的空間的話那就直接設文字獄最省事
09/17 23:44, 90F

09/18 00:24, , 91F
為何要廢 選出三位版主是選假的嗎?
09/18 00:24, 91F

09/18 04:28, , 92F
現實中法官也會被罵 難道要廢除法律? 板主n的想法很奇特
09/18 04:28, 92F

09/18 04:29, , 93F
有法官被質疑不公 然後卻是法律被廢的例子嗎
09/18 04:29, 93F

09/18 04:31, , 94F
有自信一點好不好
09/18 04:31, 94F

09/18 04:33, , 95F
更正 版主群的想法很奇特
09/18 04:33, 95F

09/18 04:35, , 96F
對了 如果板規被廢 那還需要三個板主嗎? 一個就夠啦
09/18 04:35, 96F

09/18 09:40, , 97F
選三個版主跟這次要公投的事項沒有絕對關係吧?
09/18 09:40, 97F

09/18 11:10, , 98F
nnkj已經說啦 廢掉那就只需要一位版主就夠了
09/18 11:10, 98F

09/18 11:11, , 99F
選出複數版主就是避免版主專斷啊
09/18 11:11, 99F

09/18 11:12, , 100F
當然有人要認為版主群都串通好 那也沒轍
09/18 11:12, 100F

09/18 11:19, , 101F
判決本來就會有自由心證,這無法避免
09/18 11:19, 101F

09/18 11:28, , 102F
最後計票開(1)就好笑了
09/18 11:28, 102F

09/18 13:24, , 103F
建議:保留人身攻擊,但刪除引戰等字眼。
09/18 13:24, 103F

09/18 13:25, , 104F
「引戰」的模糊空間太大了 大到連講笑話都可以被檢舉
09/18 13:25, 104F

09/18 20:34, , 105F
引戰 改成 特定攻擊 人身攻擊
09/18 20:34, 105F

09/27 08:17, , 106F
粉紅凱特就是最愛滿嘴說民主,卻最愛亂判的版主
09/27 08:17, 106F

09/27 08:18, , 107F
真不知道他怎麼好意思滿嘴說自己多民主
09/27 08:18, 107F

09/27 08:18, , 108F
最後還是滾了,真是活該
09/27 08:18, 108F
文章代碼(AID): #1NtKIHiH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