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英國重新舉辦脫歐公投的可能性多大?消失
目前據說簽署 重新舉辦公投的選民 已經超過了100萬人
但要怎樣重新公投呢?這樣豈不是視民主如兒戲?
我來當鍵盤政策分析師,我個人認為,還是有辦法重新選舉的。
但是,當然不能馬上重選,這需要有一個程序。
首先,現在開始到10月,卡麥隆已進入看守內閣,10月份保守黨將選出新黨魁,繼任首相
可以預料,將會是脫歐派大將出任保守黨黨魁。
這時候,主要反對黨工黨是支持留在歐盟的,可以提出不信任案,結合保守黨留歐派
在整體國會當中,留歐派議員的總數是過半的,因此有機會通過不信任案
通過不信任案後,首相必須辭職,國會重新改選,這次國會改選就可徵求新民意
可將議題設定為 留歐 V.S. 脫歐
假使留歐派獲勝,就可以暫緩向歐盟提出脫歐申請案
然後重新舉辦新的公投,徵求新的民意
事實上,這樣也符合民主原則
假設脫歐派真的是主流民意,那國會選舉就應該是脫歐派獲勝,那也沒什麼問題
英國就按脫歐這條路線走下去
假設留歐派獲勝,那代表最新民意支持留歐,自然有理由重新舉辦公投
最後,目前的情況是這樣,工黨的絕大多數議員,和保守黨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留歐
蘇格蘭民族黨和自由民主黨也支持留歐
保守黨剩下三分之一的議員支持脫歐,還有獨立黨支持脫歐
所以目前的國會的狀態,是支持留歐的議員佔了多數,總體上來看是這樣
這樣的國會結構,卻要執行一個脫歐的政策,很顯然不合理也不合適
所以國會重新改選,是有必要的
重新公投,並非兒戲,而是慎重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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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5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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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個意思
英國的公投 在法律上只是意向的表示 並無法律拘束力 也沒有規定時間
所以卡麥隆可以推遲英國退出歐盟的時間,也就是不送件給布魯賽爾
等到10月份,新首相選出後,再由新首相負責脫歐送件以及後續談判事宜
里斯本條約第50條規定 有2年緩衝時間用於談判 所以並非馬上退出
我的看法是 若國會決議卡住脫歐案 然後重新改選國會 再次徵求民意
是有機會改變此一決定的
※ 編輯: chungrew (140.119.157.180), 06/25/2016 23: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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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就法律面來看,可以!!!就法論法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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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ungrew (140.119.157.180), 06/25/2016 23: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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