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更新】清寒生網拍OK繃罰3萬元 官員: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6/17 13:54), 8年前編輯推噓-8(31122)
留言36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1.新聞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617/887887/ ※超過一行請縮址※ 2.新聞來源︰ 3.新聞內容︰ 用不完的OK繃、退熱貼上網拍賣,小心遭重罰。高雄市衛生局今公布253件網路違法販售 醫藥器材裁罰案,其中近百件是在學學生,上網販售沒用完的OK繃、隱形眼鏡等,還有媽 媽因孩子退燒,網拍剩下的退熱貼,均因此遭重罰3萬元起跳,有家境清寒女大生被罰時 大哭求情,衛生局官員說,「很同情,還是得罰。」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依《藥事法》不具藥商資格者,不得販售醫療器材或藥品,否則可罰 3萬元至200萬元,若再做醫療廣告,可罰20萬元至500萬元,但今年1至5月該局在臉書、 露天拍賣、Yahoo拍賣等網站,查獲253起違法網拍醫療器材或藥品案,違法者幾乎全是一 般民眾或在學學生。 高市衛生局表示,遭罰案件中有近百件是在學的高中或大學生,因違反《藥事法》無勸導 期,罰金直接3萬元起跳,有位女大生網貼剩下的OK繃,被衛生局查獲時一臉無辜,後得 知要被罰3萬元,她大哭著說自己家境清寒、半工半讀,3萬元罰金,她得辛苦打工兩個月 ,稽查人員雖同情,仍得依法開罰。 高市衛生局說,在歸類上OK繃、隱形眼鏡、退熱貼都算醫藥器材,不具藥商資者都不得販 售,上述查處的253件違法案,有130件、逾5成是販售血壓計、退熱貼、隱形眼鏡、OK繃 等,部分賣家在販售時,還會加強「產品功效」,例如退熱貼貼了快速退燒等,這還涉醫 療廣告,最高可罰500萬元,但考量這些賣家多是因不知情觸法,多是從輕處分,以3萬元 開罰。(吳慧芬/高雄報導) 4.附註︰ 幹!高雄衛生局的官員 腦袋都裝大便? OK蹦叫藥品? 那衣服也叫藥品好了 有人受傷 是撕衣服來止血的 幹你娘 政府越來越多智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220.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6142845.A.1F0.html

06/17 13:54, , 1F
醫療用品啊
06/17 13:54, 1F

06/17 13:55, , 2F
原po才有點問題,退一萬步,惡法還是法
06/17 13:55, 2F
就是智障才會定出惡法 所以說官員一堆智障阿 ※ 編輯: yoyoflag (182.235.220.205), 06/17/2016 13:57:49

06/17 14:02, , 3F
這個法是必要的,如果不這樣,網路上就會充斥一堆淘寶的
06/17 14:02, 3F

06/17 14:02, , 4F
“醫療用品”,“假藥”,雖然很可憐,但是不行的事情就是
06/17 14:02, 4F

06/17 14:02, , 5F
不行
06/17 14:02, 5F

06/17 14:02, , 6F
這也不算惡法吧 你怎麼知道拍賣的ok蹦是不是安全的
06/17 14:02, 6F

06/17 14:03, , 7F
撕衣服止血是緊急救治 現場有蹦帶 誰會去撕衣服 那是沒醫
06/17 14:03, 7F

06/17 14:04, , 8F
療用品下的 不得已做法 因為止血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06/17 14:04, 8F

06/17 14:06, , 9F
說政府宣傳不足就算了,連開罰都可以罵?
06/17 14:06, 9F

06/17 14:08, , 10F
不然就修法降低罰款下限嘛 不然還能怎麼辦?
06/17 14:08, 10F

06/17 14:12, , 11F
這根本不是惡法好嗎,該檢討的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民眾
06/17 14:12, 11F

06/17 14:12, , 12F
不知道醫療器具不可隨意販售,是不是該列入健康教育課
06/17 14:12, 12F

06/17 14:12, , 13F
06/17 14:12, 13F

06/17 14:12, , 14F
都還嫌罰則太輕,還降低?應該是要讓網拍平臺多增加警告
06/17 14:12, 14F

06/17 14:12, , 15F
視窗提醒,多宣導,而不是降低罰則
06/17 14:12, 15F

06/17 14:15, , 16F
如果OK蹦可以隨便淘寶買來賣,有人貼傷口造成感染誰負
06/17 14:15, 16F

06/17 14:15, , 17F
責?
06/17 14:15, 17F
OK蹦不是【藥劑】 裡面完全沒有藥的成分 只是止血用的材料 政府要求販賣者 要有藥商執照 當然是惡法啊! 防止感染 就跟防止食品中毒一樣 食品通過政府認證後 政府就為該食品負責 販賣者不需要食品執照 同樣的 止血材料 也應該是通過認證就好 這只是醫療輔助產品 跟藥劑毫無關係 幹嘛還要有藥劑執照? 這跟藥一點關係都沒有 其他縣市沒這種事 高雄就有 高雄政府就是搶錢而已嘛 我就準備看這些智障官員 在議會被教訓

06/17 14:15, , 18F
賣OK蹦要罰根本合情合理,不算惡法。
06/17 14:15, 18F

06/17 14:23, , 19F
你不先看點書就來丟人現眼,被罰的是你女友哦
06/17 14:23, 19F
你在說你自己丟人現眼? 說不出什麼合理論述 只會說人不看書

06/17 14:24, , 20F
低消3萬 很久了 之前就有人賣多的生理食鹽水被罰
06/17 14:24, 20F

06/17 14:28, , 21F
這個法是一定要存在的好嗎
06/17 14:28, 21F

06/17 14:34, , 22F
醫療用品本來就要嚴格規範,原PO知識常識皆不足還敢罵人
06/17 14:34, 22F

06/17 14:46, , 23F
這個法有存在的必要 醫療用品本來就要嚴格的規範
06/17 14:46, 23F

06/17 14:50, , 24F
如果不立法管制,市面上可能會流通很多品質不良,
06/17 14:50, 24F

06/17 14:50, , 25F
或是未經核可的醫療用品或是藥物,該罰的還是要罰。
06/17 14:50, 25F

06/17 14:50, , 26F
要戰只能戰為什麼政府沒有宣傳此規定,讓這麼多民
06/17 14:50, 26F

06/17 14:50, , 27F
眾誤觸法。
06/17 14:50, 27F

06/17 14:52, , 28F
清寒生很可憐 但官員又沒錯
06/17 14:52, 28F

06/17 15:24, , 29F
等到網拍醫療用品醫死人時,就不會有人這樣說了
06/17 15:24, 29F
※ 編輯: yoyoflag (182.235.220.205), 06/17/2016 17:05:39

06/17 20:02, , 30F
藥事法跟醫療器材管理法先去看過再來屁啦。臨床就不苛責
06/17 20:02, 30F

06/17 20:02, , 31F
你了,你就保佑不要用錯敷料敷到傷口床整個爛掉吧,要不
06/17 20:02, 31F

06/17 20:02, , 32F
要看看市售傷口敷料有幾種?壓瘡,撕裂傷會不會分?
06/17 20:02, 32F

06/17 20:07, , 33F
論述?你他媽先拿出基本常識再來跟人討論述啦,什麼屁都
06/17 20:07, 33F

06/17 20:07, , 34F
不會,論個屁述你他媽也不懂啦,幹!
06/17 20:07, 34F

06/18 08:21, , 35F
當初制定政策就是偏向財團,說是同情還是硬罰,只凸
06/18 08:21, 35F

06/18 08:21, , 36F
顯冷血,不要豪洨,就是查察業績get就對,幹凌樑。
06/18 08:21, 36F
文章代碼(AID): #1NOv1z7m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Ov1z7m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