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我有點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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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公告到主板好像不是強制?. 不過nnkj講的很有趣,請大家看時間序列:. 推 kim: 審理開始 明顯違規 09/06 22:52推 pinkkate: 板主意見:明顯違規 09/06 23:12. 9/6已經兩個板主表示違規,但不判決,該id在09/07 11:32還可以在政黑板推文. 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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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魚可以不用出來刷存在感了. hw卸任換你們. 然後大幅修改版規. 才是造成現在這個局面的源頭. pink版主的辭職聲明我看了也是很刺眼. 我們是對事不對人. 即使你過去的立場與我和t董相近. 但是不代表我們就要無條件挺你. 判錯或是有疏失就承認道歉. 版主群是一整體的. 沒事搞個合議制 結果只是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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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等一下喔。. 這條板規4是9/4追加的,理由是小組要求,但我去看了組務板,小組長要求是:. 2.政黑板主群,應修正板規,規定鎖定與解鎖之人應為同一人. 以明責規,若再有板結案鎖定後,餘板主另行解開供使用者再行補充,予以組務警告。. 但這次的案子跟小組長講的根本無關!. 宣告受理到開始審理這中間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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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申我的立場好了. 我不會去看版主何時上線. 我在意的是. 重複推文的版規從以前以來. 雖偶有爭議. 但基本上都不大. 因為是否相同相似,次數是否超過很容易判定. 但前所舉出被叛違規的例子. 雖然確實針對某一人. 但這不是3—6判定的要件. 3—6規定的是相同或相似的推文跟時間與次數的限制. 但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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