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轉錄」「它板文章」定義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要申訴的太多了,好累)時間2年前 (2022/05/14 13:52), 2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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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是你修改文章前是全文轉錄、並且未超過3天,當然是用轉錄分類,你可以直接 轉過來,加上自己40字沒問題 後來你把文章拿掉,只留下截圖那也沒問題 不過如果是文章刪除,從備份網站轉的該怎麼看就很模糊,從備份網站網站轉的算外站還 是站內?該不該作者同意? 建議還是直接給連結,不要轉文章內容或截圖那就沒這麼多問題 其他黃字部分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 a.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b.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轉錄ptt站內文章,不用附上網址 版主說截圖不限制、可以用討論我同意。 但如果你截圖全文有沒有違反2-5h我就不知道了,如果說是外站還好、但若只要用截圖大 家都可以隨意搬運別人站內文章不用受限制,這樣看起來很糟。 c.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d.重複發文已有相同來源或內容文章。 >如果作者自己也在本版發一篇同樣內容文章,你就算op、除非超過3天變成「舊文」定義 ,這時你可以改用討論分類,但站內文章轉錄一樣需要作者同意 e.「Live」文章限發表節目首播24hr內之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f.「新聞」、「轉錄」文章限發表3天內之新聞、社論/它版文章/FB/其他平台資料等。 >不解釋,只要文章是三日內並且全文轉錄就該用「新聞、轉錄」分類,另外過去有人心 得是複製轉錄內容被判定2-2未滿40字、以及例如有多段文章卻只刪除一段就轉錄過來, 這近乎全文轉錄,也有可能觸犯3天內這一規定,但這是看版主認定 g. 「新聞」、「轉錄」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h.轉錄它板文章應原作者同意,並刪除原文下之推文。 >轉錄站內文章需要得到作者同意,你的原文未修改之前是全文轉錄,怎麼看都絕對需要 作者同意、但你可以賭作者不會去看有沒有人轉錄他文章,因為這條需要作者自己檢舉 i.原文為外文者,須附上簡易翻譯。 >如果人家發文打的是英文、一樣 j.轉錄來源為FB,須為公眾人物或牽涉公眾/政治議題。 k.「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內文應張貼完整新聞標題,轉錄FB標題須為 來源名稱。(ex:人名、 粉絲團名…etc) l.「新聞」、「轉錄」內容不計入字數。 >站內轉錄一樣要40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185.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2507520.A.44F.html ※ 編輯: zeuswell (27.240.185.83 臺灣), 05/14/2022 13:58:39 ※ 編輯: zeuswell (27.240.185.83 臺灣), 05/14/2022 14:07:40
文章代碼(AID): #1YVqE0HF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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