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現在政檢判決不用合議制嗎?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台灣隊加油!)時間2年前 (2021/11/14 21:45), 編輯推噓2(2021)
留言23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銘言: : 剛剛看了一下 : 一個板主就可以判決檢舉案,不需要合議制。 : 這樣的話,以後政黑板乾脆維持這樣的板主人數就好,處理進度會比較快 : 以前三個板主要至少兩位板主才能做出判決,曠日廢時 : 現在只要一個板主就可以自由心證,簡單明快。 : 為了政黑板的效率,請板主群考慮這個建議 : 將來要朝只留一個板主的方向也可以考慮。 : 一人決斷更有效率,遠勝合議制。 <建議> D板主不要判太快.. 免得負責卻惹人誤會.. 先意見:違規或未達 接著補上:待板主群(N板主)合議認定後再判定 就算1:1也順理成章成S判決中.. 任誰都嘴不成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163.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6897541.A.EA5.html

11/14 21:48, 2年前 , 1F
不要干擾板主啦
11/14 21:48, 1F

11/14 21:51, 2年前 , 2F
希望他夠負責的話,看了我跟屁蟲那麼久了,也可以警告
11/14 21:51, 2F

11/14 21:51, 2年前 , 3F
或桶一桶
11/14 21:51, 3F

11/14 21:52, 2年前 , 4F
要負責,遇到心證的內容也要講清楚判決標準厚
11/14 21:52, 4F

11/14 21:53, 2年前 , 5F
kero2377都不敢這麼亂來
11/14 21:53, 5F

11/14 22:30, 2年前 , 6F
有人看得懂二樓在講什麼可以翻譯一下嗎?我真的看不懂!
11/14 22:30, 6F

11/14 22:32, 2年前 , 7F
S判決中這招很賤~
11/14 22:32, 7F

11/14 22:43, 2年前 , 8F
D及時上網即辦事..N偽掛網辦幾件事..1背鍋1裝傻誰較低賤
11/14 22:43, 8F

11/14 22:48, 2年前 , 9F
有人檢舉就算了,喊個意見就算了。濫權主動跳進來判決
11/14 22:48, 9F

11/14 22:48, 2年前 , 10F
還叫背鍋喔?只有你這種的才能認同啦
11/14 22:48, 10F

11/14 23:03, 2年前 , 11F
N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上次上站11/14/21 12:42 S判決中..cc
11/14 23:03, 11F

11/14 23:07, 2年前 , 12F
好長的文章閱讀了十小時多還沒能出意見更不能完成判決案
11/14 23:07, 12F

11/15 00:26, 2年前 , 13F
一比一的話怎麼辦是個大問題啊
11/15 00:26, 13F

11/15 00:33, 2年前 , 14F
所以問題癥結在哪看懂了沒..
11/15 00:33, 14F

11/15 00:36, 2年前 , 15F
凸一下馬上就補破網了..cc
11/15 00:36, 15F

11/15 01:14, 2年前 , 16F
你知道問題癥結在哪嗎?誰讓他主動判決這種內容的?這叫
11/15 01:14, 16F

11/15 01:14, 2年前 , 17F
濫權、鳳凰0主動去刪文時搞到自己下台時你有幫他找癥結
11/15 01:14, 17F

11/15 01:14, 2年前 , 18F
點嗎?
11/15 01:14, 18F

11/15 01:14, 2年前 , 19F
是有人檢舉他才受理判案?還是有人匿名檢舉了?
11/15 01:14, 19F

11/15 01:18, 2年前 , 20F
還是現在找人想討論版規,對方不回應就算鬧版喔?
11/15 01:18, 20F

11/15 01:20, 2年前 , 21F
我也知道1:1是問題欸,但他一開始就不該獨斷判決,等我
11/15 01:20, 21F

11/15 01:20, 2年前 , 22F
出桶再說囉 又不是沒申訴過1:1的案子
11/15 01:20, 22F

11/15 01:22, 2年前 , 23F
就算最後去給小組判水桶都好過這種版皇行為
11/15 01:22, 23F
文章代碼(AID): #1XaHC5wb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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