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應取消hw102050的版主資格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地獄山貓)時間7年前 (2017/03/15 15:40), 7年前編輯推噓41(41064)
留言105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依據 ┌─────────────────────────────────────┐ │ 文章代碼(AID): #1OlW8v3x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lN7rZd hw10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8847417.A.0F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S版主判決hw102050違反政檢版規 依照版規得在政檢版水桶三個月 版主應判決後如實執行 推 slcgboy: 審理意見:違規 03/14 05:03 推 slcgboy: hw102050用字遣詞應更加謹慎中性 03/14 05:04 個人建議事情發生在hw102050尚未公告當選之時 依據文章代碼(AID): #1OniCETW ◆ 投票中止於: 03/14/2017 12:43:45 Tue 在上述版主判決之後 故在當選前就已經不符合版主選舉資格 應由KyleSeager遞補之 請版主一週內答覆 一、既然判決了為何不及時水桶 二、版主當選公告前違反版規,應失去參選資格,請版主處理 -- 現代知識份子的崩壞 來自於自我虛構的正義感 把無知當良知 廖彥朋 <<怕輻射不如先補腦>> 作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71.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9563626.A.D31.html

03/15 17:36, , 1F
N版主只受理 沒下判決啊 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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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7:41, , 2F
感覺版主都不會互相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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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7:45, , 3F
hw你選前何必給自己找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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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7:46, , 4F
被水桶就不能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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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8:16, , 5F
看這個案子N版主不是還沒說他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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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8:22, , 6F
hw沒意見歸沒意見 把命運交給別人 不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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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8:48, , 7F
我記得沒說被水桶就沒資格參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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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8:50, , 8F
如果真的被水桶,我就政儉不能發言,或者小組暫時拔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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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8:50, , 9F
限我也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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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8:59, , 10F
而且無論什麼原因,少板主都是再次投票選出,板規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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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寫,沒有什麼遞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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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8:59, , 12F
沒有這種規定不可行,且另一版主尚未判決(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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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0, , 13F
只是這例子指向性太明顯,到底在拖什麼真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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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1, , 14F
我被水桶會乖乖接受的,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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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2, , 15F
不過板主資格什麼的,政黑沒有規定水桶不能選,站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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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就麻煩提供給我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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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2, , 17F
我只是在想,當初哪個版主搞出有無主詞的判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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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3, , 18F
如果判決有罪,大概會創下上任時版主人在水桶內的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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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4, , 19F
不知道是不是前無古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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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6, , 20F
至少我乖乖接受現在板規啊,不像有權就想改板規規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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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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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有罪的話真的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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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9, , 23F
題外話,雖然你我戰很久,我還是希望你上任後把那些啥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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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9, , 24F
沒主詞是以前板規,既然現在板規採板主認知,那我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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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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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的條文改成是檢舉後刪除文章比較合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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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10, , 27F
還好啦 三個月水桶也不是沒做過,反正板主執行版務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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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10, , 28F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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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字數不足好像也是水桶,結果一堆人專找這檢舉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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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刑期很高的罰則還是希望範圍不要開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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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6個月是長了一點 可以考慮改少一點 但我覺得不能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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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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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說,檢舉前刪除就不適用就好,這紅線設下去版主也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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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三位板主好好規劃 制定板規 繼續跳針吵這個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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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閒找事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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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需合議制,N板主未下判決,故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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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弟甫上任,請S及N板主整理交接,我從那一案開始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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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案子拖太久這個問題可能下一任版主要辛苦一下 想想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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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收斂一點 畢竟這樣確實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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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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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真要像某人關在水桶都包了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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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提的例子自己說不適用就是這道理~當時s是以版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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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是執行版主職權違法被關~自然影響其執行版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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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的~我會不會太好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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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重頭到尾沒說過要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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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板規7-9 我是當事人自然沒有判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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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就等其他板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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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應該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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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0:37, , 79F
政檢被桶應該像g大提供的前例 只能在2個意見不同時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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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票然後其他事應該也是沒辦法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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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幾點,本人有以下看法 一. 版主選舉公告是4月17日上任,S版主卻提前一個多月就讓新任版主上任,實為疏失,不應 該以N前版主個人覺得無妨當理由,應該向小組長申請恢復N版主權限,並且承認疏失,讓 888版主和HW先下來,將案子審理完畢後,依照選舉公告時間讓新版主上任。 如N版主仍不肯作出判決,無法結案,則應該讓檢舉案時效重置,由4月17日重新起算,才 由新版主作出補判決。 或 二. 本人檢舉hw準版主一案,S已經作出判決並且鎖文,認為hw違規,由於當時只有兩個版主 ,無法採行合議制,故應該結案執行hw水桶處分 且 三. 就算版主採第一點讓新任版主4月17日上任補判決,不肯用第二點直接結案處分。 hw由於是被檢舉人,故無法作出判決,能作出判決之版主仍只有S和888,只有兩個人可判 決亦無法採合議制,故hw仍在S判決下認定違規水桶三個月,應受處分。 四. hw水桶期間,應比照s版主之前被水桶期間的前例,不可在版上發言。只有在S和888兩個 意見相左時,才能出來針對判決發言。 不可像之前S版主在水桶期間擅自跳出來發言,或是違規在kim沒表示意見前就先跳出來和 N判決解除oftisa的水桶。 這樣就失去水桶處分之意義 五. 合議制是三人以上單數才有意義,像之前笑笑貓、N版主和S版主都有故意拖延讓檢舉案無 法達成決議的問題,或者是達成決議故意不執行的情況 本人建議應制定規範 當提出檢舉案時,版主應於一週內受理 ,受理後三位版主一週內判決完成並直接執行。 如果遇到退文處分,應由判決結束後起算,隔日應申請退文 由最後一個判決版主執行該案 六 承上點 版主不受理應於檢舉人提出檢舉案一週內決議不受理,並說出原因 如無法有共識,則視作已經受理 版主受理後一週內,仍無法達成三人判決,應摒除合議制,由第一個判決版主直接決議並 執行 七 應負責執行之版主如拖延不執行,應停權一週處分。 以上,給各位參考 ※ 編輯: HellKitty (49.214.209.118), 03/16/2017 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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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出包的次數有些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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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該限制板主處理板務的時間 選前的三位板主就有常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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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拖檢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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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板主沒薪水 但也可以選擇不要當啊 選上了又不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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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8:24, , 85F
常有檢舉兩三天甚至更久才有板主表示「受理」 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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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8:24, , 86F
跑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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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檢舉 受理 N天 受理完 等判決 N天 判決完 處分 N天 還常常忘記 不好意思喔 退文處分因為已經超過七天了 所以沒辦法申請退文囉 解除水桶處分 1天內立即完成 S版主作風令人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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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文不代表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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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43, , 88F
規定什麼的 等下次自己參選在加入政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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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7:43, , 89F
版主又不一定要聽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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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 只有兩位版主能下判決時 不會找小組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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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組長的角色,不適合去直接參與個別版面的判決 小組長只對於判決結果是否符合程序、符合版規站規作出意見 而不可以直接來這判定誰違規誰不違規 不宜從事第三版主的角色 所以呢 接下要讓888版主來判,就算888版主判不違規 然後HW版主因為是被檢舉人 當然不能自己出來判 這樣1票:1票 請問檢舉案要搞到甚麼時候才結案 所以在可以判決的版主,必定要高於三個人以上的單數 這種和議制多數決才有意義 我不反對合議制多數決 但是如果遇到版主自身就是利害關係人 顯然要有個機制能夠去處理這樣的窘境吧 個人建議如果能夠判決的版主不足三人 則應該把這種例外情況改為一位版主直接判決即可 當兩方如有一方提出重審 則由另外一位可判決的版主作判決 如不服才上訴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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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找小組長要找誰? 你是要新任版主判 還是之前的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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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33, , 92F
要新任就別再扯N 要前任如果出現同票除了小組長 誰還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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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33, , 93F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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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36, , 94F
要小組長下來幫忙 是當仲裁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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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36, , 95F
現在是因為要選新任版主 所以才沒有選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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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36, , 96F
小組長也不會干涉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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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44, , 97F
我沒意見,現在就等hong888的判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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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44, , 98F
怎麼判就怎麼處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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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18:54, , 99F
至於你說的平手狀況,板規沒修前沒輒,只能等到板主有共
03/16 18:54, 99F

03/16 18:54, , 100F
03/16 18:54, 100F
所以你們這屆要修版規阿 不要去想說小組長下來判決拉 他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03/16 22:54, , 101F
判決出來了,請版主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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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llKitty (36.231.71.203), 03/17/2017 17: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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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水桶不能參選版主的規定在哪裡?
03/17 22:52, 102F

03/18 11:25, , 103F
被水桶就不能在報名期間發文宣布參選,是自然性不能選
03/18 11:25, 103F

03/18 11:48, , 104F
在政檢水桶 怎麼會沒有發文參選的自由?
03/18 11:48, 104F

03/18 12:32, , 105F
是的,只限政黑
03/18 12:32, 105F
文章代碼(AID): #1OoE_gqn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