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質疑版主審理程序問題不應處罰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2/22 23:53),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重點應該是故意濫訴。 : 那何謂故意?又何謂濫訴? : 在setzer版主以前的版規,有連續二次檢舉失敗的處罰,直接量化, : 爭議相對小一點,唯一的爭議就是當時只有一個版主,有人(就是我 : )會認為版主會亂判,故意兩次駁回,讓檢舉人被水桶。 : 為什麼會認為亂判?因為到了小組長申訴,就算小組長駁回了,那個 : 有人都把水桶坐完了。 : 現在有三位版主來判何謂故意,雖無量化,但也不是不行,因為有三 : 位版主在判,相對公正一點。 : 不過,像 allensua 的檢舉案【#1OL709WD (HateP_Picket)】,這麼 : 明顯已經過了追溯期,還來檢舉,算不算故意濫訴? : 三位版主如何判斷 allensua 與 HellKitty 兩位, : 誰是故意?誰又不是故意? : 如果沒有辦法判斷故意,又或者是判斷故意的標準不一,將來版主也 : 會陷入困擾。 首先 這不是濫訴 我沒看到五日後不受理的規定 隔這麼久才檢舉是因為我在水桶中 政黑裡我沒好友幫忙檢舉 所以只能等解水桶後立刻補提 至於我寄信的時間是該版友人身攻擊的當日與隔天 寄給Kim跟另一位版主 kim給我的理由在當時我能接受 不過那是建立在沒有五日追訴期的前提下 如果當初有注意到這規定我會堅持他立刻受理並且處理 但是版主應該知道五日內我可能找不到人幫忙的可能性 私信也該是一種自我救濟的管道而非是用理由推託 在這裡我要再強調一次: 在政檢被水桶不代表我在政黑就不受版規保護 板主的責任是維持板上的秩序與維護板友權益 我不能接受因為一個有漏洞的版規造成我權益受損的事實 至於另一個我也寄過信的版主嘛,回我一封信以後對我第二個問題不聞不問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不回我的問題 我也不想假設你故意放任不管 但你這種態度令人非常不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04.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2421983.A.39B.html

12/23 00:20, , 1F
可不可以透露一下那個版主是誰
12/23 00:20, 1F

12/23 00:20, , 2F
就是對你不聞不問吃案的傢伙
12/23 00:20, 2F

12/23 10:25, , 3F
N板主很禮貌的回我一封信,但當我質疑這樣做有損我權益
12/23 10:25, 3F

12/23 10:25, , 4F
的時候,他沒回我
12/23 10:25, 4F

12/23 10:28, , 5F
兩位版主這樣坐視不管這個漏洞讓人很不高興,在我看來只
12/23 10:28, 5F

12/23 10:28, , 6F
是拿個理由兩手一攤的說:「抱歉,我幫不了你,自己想
12/23 10:28, 6F

12/23 10:28, , 7F
辦法吧」
12/23 10:28, 7F

12/23 11:23, , 8F
他沒叫你滾去找小組長已經很好啦
12/23 11:23, 8F
文章代碼(AID): #1OM_RVER (HateP_Picke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M_RVER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