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NvmYIOv sumins 政黑板規3-1
一、檢舉人ID:allensua
二、被檢舉人ID:sumins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NvmYIOv (HatePolitics) [ptt.cc] Re: [新聞] 未收到ICAO邀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74758802.A.63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4 Ptt幣 │
└─────────────────────────────────────┘
→ sumins: 台灣就是有你這種垃圾住民 09/25 07:34
sumins是第一個推文的人
所以你這種垃圾居民指的就是發文人我
這種公然污辱的罪名我看不成立都很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20.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1928713.A.80D.html
※ 編輯: allensua (1.162.120.51), 12/17/2016 06:53:17
※ 編輯: allensua (1.162.120.51), 12/17/2016 06:54:33
※ 編輯: allensua (1.162.120.51), 12/17/2016 06: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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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就很不對了
當初我被水桶無法發文
也發信去求助結果一個板主置之不理一個跟我說要我找板友幫忙申請
我可以理解板主要保持超然立場
但因為一件不相干的事情被水桶導致我權益受損
你不覺得這樣很沒有道理嗎?
那是不是以後在政檢被水桶的就可以在政黑被大肆攻擊?
這是你們板主群希望看到的嗎?
板主責任之一就是維護板上的安寧與板友的權益
但是你們這種態度讓人覺得很不爽啊
※ 編輯: allensua (1.162.120.51), 12/17/2016 12:17:37
※ 編輯: allensua (1.162.120.51), 12/17/2016 12: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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