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主kim舉辦投票來讓判決接受公評吧!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時間7年前 (2016/10/06 21:26), 編輯推噓11(11024)
留言35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如果你覺得有充分理由, 將我以審判不公的罪名趕我下台, 麻煩你去about_life板申訴, 我沒有在害怕下台的!!! 你要將個案訴諸板眾投票的要求, 簡直是笑掉別人大牙! 什麼時候你看過, 一個國家或縣巿地方, 或是PTT的公眾事物看板, 舉辦公投或ivoting來審理個案的? 不需要浪費ptt的硬碟和板面空間, 如果我真的辦公投, 請板眾評斷我對單一個案的合理性, 那只是顯得我愚蠢! 我再說一次, 你這麼想把我弄下台, 麻煩去about_life板, 搞不好站方認為你說的有道理, 你發幾篇文章就可以將我解職了! ※ 引述《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之銘言: : 其實重審沒什麼意義, : 因為一樣的事實,一樣的審判者, : 誰會期待有什麼不一樣的結果。 : 何必浪費力氣在早就知道結果的程序上? : 那還不如交給眾板友來公評。 : 辦法如下: : 將兩位當事人的判決公告在主板讓大家評判, : 再讓大家投票決定板主是否有標準不一的傾向。 : 如果大家認為板主不公,則板主下台。(或只有kim下台也行) : 如果大家認為板主公正,則在現任板主任內,本人不再於政黑板發文。 : 請問kim板主敢勇於面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52.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5760378.A.8CD.html

10/06 22:05, , 1F
呵呵,我就知道連你都對自己的公正性沒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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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05, , 2F
什麼重審,什麼申訴,都是兩三個人就能決定一切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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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07, , 3F
不然這樣啦。我退一步啦,如果投票認定你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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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08, , 4F
你不用下台沒關係。至於我的部分則維持,若板眾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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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09, , 5F
認為你公正,我在你任內就不發文、不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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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10, , 6F
我都已經讓你一步了,就看你敢不敢接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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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11, , 7F
我再強調一下,你不用下台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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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13, , 8F
板主+小組長+組務,也差不多5個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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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13, , 9F
你認為板眾的判斷力和智慧會輸你們幾個掌權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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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19, , 10F
這並不只是針對個案,而是讓大家檢驗板主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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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20, , 11F
在說別人不公正前...你有先看過板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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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21, , 12F
不懂板規在哪無的放矢其實....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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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制度不走,板主何必跟你瞎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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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22, , 14F
自己都不敢上訴到小組了,才會在哪挑釁鑽偏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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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23, , 15F
只會在別人文章底下搭腔說小話的人也當過板主定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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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25, , 16F
要求公開公評於眾叫偏門? 哈哈~太陽花的程度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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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27, , 17F
也不想想小組長一個人都當幾年都沒換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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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獨裁的制度能教人信服?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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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04, , 19F
再到about_life板申訴之前 請先到L_SecretGard申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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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18, , 20F
謝謝s大的更正說明 麻煩快點申訴 不要囉哩八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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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27, , 21F
kim身為板主連申訴程序都講錯,是想讓我在組務被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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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31, , 22F
OK 我專業不足 麻煩投訴時順便將這一點也投訴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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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34, , 23F
連判決文跟檢舉文都沒寫過幾篇的 要說人獨裁也還太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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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34, , 24F
請先把板規組規看一下好嗎 只花10分鐘很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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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35, , 25F
如果無法尋求體制解決 也沒辦法號召群眾撼動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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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37, , 26F
你的呻吟 頂多只是因為沒人順你的意 而像幼兒的哭鬧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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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43, , 27F
官官相護,黨同伐異,官大學問大~掌握權力的嘴臉~
10/06 23:43, 27F

10/06 23:45, , 28F
你連申訴都還沒打上去 就在關關相護XD?
10/06 23:45, 28F

10/06 23:46, , 29F
你跟那些還沒砍退休金就上街的老草莓 有87%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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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05:47, , 30F
不用跟他廢話這麼多,政黑已經是ptt版審理制度最公開透
10/07 05:47, 30F

10/07 05:47, , 31F
明的了,不爽就去上訴或是乾脆不要來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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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08:18, , 32F
報復不成QQ惹 真的 我不怕重審 從頭到尾ptt8根本就只是個
10/07 08:18, 32F

10/07 08:18, , 33F
鬧劇下誕生出來的產物 他根本沒有獨立的生命體
10/07 08:18, 33F

10/07 12:22, , 34F
申訴制度就寫在那邊不用 不然等你當到高層再來改好了
10/07 12:22, 34F

10/08 01:05, , 35F
這行為和死魚真類似....
10/08 01:05, 35F
文章代碼(AID): #1Nzb3wZD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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