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不爽
哈 輕鬆看待此文 不過是有點小不爽
今天晚上看到法官裁定葉素菲以八千萬交保的新聞
加上昨天裁定胡洪九以一億二千萬元交保及前一陣子呂學仁潛逃成功的事
讓我很失望
這些重大經濟罪犯 涉嫌淘空上市公司龐大資產
動輒好幾百億
雖說小股東必須為自己的投資不當負責(我一直是持這樣的看法)
不過根據過去經驗
這些人最後往往會透過偷渡等不正當的方式潛逃至大陸或是歐美等地
明明就是縱虎歸山嘛
為什麼明知道他們會跑 卻還要放這些吸血鬼走呢?
葉素菲的案子是七十億
九命怪貓的案子是幾百億的
呂學仁當初可能跑得太慢 還得在電視上哭爸哭母
最後也是跑了
想到這些人以後跑到國外去爽 就很不爽啊
想問同學們 交保是由法官裁定的嗎?
決定交保與否有明確條文或是人為決定居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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