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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不定期契約期滿不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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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tomi1010 (satomi)時間6年前 (2017/09/21 01: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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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查詢了一些法規跟詢問勞工局後,. 不同的志工給的答案也因人而異,詢問過後還是蠻混亂的。. 網路上的資訊比較多為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的資訊較少。. 想問問看有無類似經驗的人可以提供意見。. 以下是我的狀況,如果有理解錯誤的地方煩請告知,謝謝。. 從今年4月底接到人力派遣公司的聯絡後,. 簽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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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orkforce (workforce)時間6年前 (2017/09/25 20: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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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要問深入的問題建議可以找地方勞政機關的勞動基準或勞動條件部門,. 會比問一些志工來得準確。. 不定期契約意味著沒有訂定終止期限,而這也是一般員工與資方的聘雇關係. 約有下列幾個情況可以終止不定期契約:. 1.勞工自請離職(參考勞基法第15條、第16條). 2.勞工被資遣(參考勞基法第11條、第1
(還有23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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