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人資的立場
我是對法律不熟,如果基本觀念有誤還請前輩們指正
就法律來說,沒有不知不罰、也沒有明知違法卻協助違法、幫助違法不罰
所以留證據有二個效果:
1.你想推卸責任
2.如果我是法官,這種人叫做助紂為虐、鄉愿
一起罰,如果你是掛名人事主管那一定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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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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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法、侵害勞工權益已經是確認的。
針對這個話題我想提醒的是:就算有留證據,協助犯罪、協助侵犯他人權益
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身為一個有行為能力的人,基本法律的對錯要能分辨吧。
我是計程車司機,乘客叫我超速、闖紅燈,被開罰單、出車禍,我沒有責任?
身為計程車司機有其他選擇嗎?至少有不載這位乘客的選擇吧!
今天朋友叫我去偷同學的筆電,威脅我絕交、抖出我的醜事,因此我偷東西是對的嗎?
當主管叫我違法、偷同仁的錢,想法上只是想要留證據,好像自己沒有責任?
在我的判斷中這比不知違法更令自己厭惡,我會非常痛恨自己
工作不是我的全部、沒有必要保留工作卻扭曲自己最基本的良知
這個問題算是人生中比較小的問題,之前有一部熱門討論的影片,
可以當作這個討論的參考
正義--一場辨思之旅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HHa4ETr2jE
※ 編輯: mddc62 來自: 124.11.192.32 (07/28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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