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勞資調解失敗,台積電承認裁員不 …

看板HRM作者 (老衲終於有舍利子了)時間15年前 (2009/03/27 09:30),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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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 作者: OPENPCMANPTT (OPENPCMANPTT) 站內: Tech_Job : 標題: [新聞] 勞資調解失敗,台積電承認裁員不承認業務緊縮 : 時間: Sun Mar 22 20:53:28 2009 : 2009/03/21 苦勞報導 : 勞資調解失敗,台積電承認裁員不承認業務緊縮 : 蕭立峻 : 苦勞網特約記者 : 主題: : 勞工 : 標籤: : 勞資調解台積電裁員 : 事件: : 2009台積電裁員 : 張貼者: : windson : 十月份才剛拿到台積電優秀員工的獎牌,一月就被以不能勝任為由資遣。 : 20日下午,100多名台積電被迫離職員工與資方代表,於竹科管理局進行第一場的勞資爭 : 議調解,雖然資方代表台積電人力資源處處長廖舜生,在一開始就表示公司願意將「合議 : 離職協議書」作廢,改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於間接承認了台積電裁員的事實;但 : 對於裁員的理由,卻堅持是員工「不能勝任」,而非員工認定的「虧損或業務緊縮」,雙 : 方爭執許久仍無法達到共識,勞資調解失敗。 : 這一張「非自願離職證明」,讓台積電離職員工們等了兩個月,原本個別地跟主管或人力 : 資源處抗議,都沒有結果,如今透過集體的壓力,資方總算讓步。調解會上,台積電人力 : 資源處處長劉啟光說,原先沒想到合議離職會使得被裁員的員工沒辦法領政府失業給付與 : 進修的補貼,但「非自願離職證明」也不能說開就開,因為這牽涉到大量解雇,需要先向 : 竹科管理局報備,現在是管理局同意事後補件,所以公司才能一起開給所有人。 : 然而明明有裁員的事實,為什麼當初總經理蔡力行,還要對外說台積電不會裁員,這讓員 : 工們難以理解;不過令她們難以忍受的是,台積電只是要「汰弱留強」的說法。蔡力行對 : 外說,他們是公司考績最後5%的員工,少數在之前就自己爭取到「非自願離職證明」的 : 人,上面寫的理由也是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 然而離職員工對於考績制度的公正性卻大大質疑,有人甚至才剛拿到拿到公司發給優秀員 : 工的奬牌。 : 「我是ADI(After development Inspection:用顯微鏡檢查晶片)部門,我在台積電待 : 了二十年,從1廠就開始做,員工們怎麼看晶片都是我教的........」「不管台灣美國都 : 有我幫公司發的專利,現在公司竟然一句話就叫我走........」這些人被叫進辦公室時, : 主管告知考績不好的理由,有喪假、或產假、或病假請太多的,有把大前年犯的錯拿出來 : 講的,有不被喜歡的,其中大多數人有個共同點,是年資太長。「哪有做了十幾、二十年 : ,才說人家對工作不能勝任的。」 : 而就算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如果上面的離職原因寫的是「不能勝任」,也會使得他 : 們要再找工作難上加難。「連走在路上,鄰居都會笑我是被fire的;你把我們訓練地這麼 : 優秀,難道我們就真的不如聯電,同樣裁員,人家是用優惠條件資遣,為什麼我們台積電 : 的員工走在路上要抬不起頭來。」 : 這些離職員工認為公司明明就是因為全球經濟不景氣,訂單減少而有裁員的壓力,「過去 : 訂單多的時候,是優秀員工;怎麼訂單一減,就不適任了。」他們希望公司能用勞基法的 : 第11條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來資遣他們。資方代表聯絡了半天,還是不同意。 : 最後資方提出的方案是,在離職證明上,只說是依照勞基法第十一條資遣,而不提是哪一 : 款,但若勞工局或其他公司打來問,還是會說是第5款「不能勝任」,但會開放一個讓離 : 職員工可以對考績申訴的管道。現場100多名員工以舉手方式,一致否決資方的提議,勞 : 資調解失敗。 : 100多名離職員工舉手否決資方提議 : 台積電受害員工自救會的成員,從申請調解的17人,到上星期日開會的40多人,調解會這 : 天更來了100多人,人數快速地增加中,且除了竹科的2、5、8、12廠,南科的6、14廠也 : 有受害員工來參加,目前每場有2名代表負責連絡。他們將於3月24日北上勞委會,向中央 : 政府陳情。 : 2009/03/11 苦勞報導「逼人離退台積八」台積電受害員工申請勞資調解 : 2009/02/18 公共論壇台積電不裁員的謊言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7067 這個案例對HR同業來說,無疑是一項打擊或者說是形象破滅 台積電的HR在業界,多少年來的形象一直是本土企業的模範生 廖舜生還有一些台積電的HR主管是很多從事HR的人爭相學習的對象 還有許多台積電出來的HR,在其他公司也的確很優秀 可是這次的作為,就我的感覺,用一個HR看台灣的本土企業 我覺得台灣的企業(老闆)對於員工,基本上態度是很糟的 一個HR模範生、最佳雇主尚且如此,其他公司可想而知 而HR在這當中,則是淪為打手,連法律的底線也守不住 稍懂勞基法的人就知道,一般來說,除了適用免職條件的第十二條之外 資方單方面終止勞動契約都必須是用資遣的方式(第十一條) 用績效考核淘汰不適任員工,不是資遣是什麼? 而且公司應該舉證,員工確實不能勝任工作才對 我不相信台積電的HR不懂這個,問題是他們選擇了順從上意,做違背良心的事情 用這種假「員工自請離職」之名,行「資遣」之實,而且資遣的對象頗有爭議 違法就罷了,可以說是無知、不懂法律,但明知而欺騙,這是最讓我失望痛心之處 也許有人會說,企業為了生存,不得不用這樣的手段 我想一個股價40、50元的公司,應該還不至於生存不下去吧 還有很多方式可以減少人事的支出,為什麼選一個違法又欺騙的方式? 在這個不景氣的大時代,我覺得可以從老闆的作為看到企業的價值觀 身為HR的從業人員,選自己的主子,不可不慎,切莫淪為傷害同仁的幫兇 -- 自古以來總是亂世多於治世 為什麼? 因為大家見到皇帝,都是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48.207

03/28 08:50, , 1F
但,我為了不為虎作倀,在這麼不景氣的環境下自請離職
03/28 08:50, 1F

03/28 08:51, , 2F
各位HR夥伴,你們會不會覺得我太傻呢?
03/28 08:51, 2F

03/28 08:51, , 3F
只為了堅持HR的道德操守,搞得現在成為5.7%的小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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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8:52, , 4F
各位夥伴,你們認為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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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8:52, , 5F
說真的,一直找不到工作的時候,是滿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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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5:04, , 6F
沒辦法...HR還是偏資方囉...跟主管一樣也不能都做好人 :(
03/28 15:04, 6F

03/28 15:05, , 7F
當然老闆能主動"守法"是最好,但HR的底線至少要堅持"不違法"
03/28 15:05, 7F

03/28 20:57, , 8F
心有戚戚焉...我們單位的慣常做法也是這樣! 嘆
03/28 20:57, 8F
文章代碼(AID): #19p2mVjI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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