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法] 關於原因的用法
※ 引述《Tuba (Walk the line)》之銘言:
: 上次期中考老師考了這兩句
: http://ppt.cc/9cPF
: 第一句是錯的,要改成第二行,請問為什麼?
: 不能解釋為 (我以為)風很大,所以樹葉掉下來嗎?
題目的句子裡面完全沒有「我以為」的語意在,這樣解釋並不通
: 因為老師說,第二句對的原因是,那是說話者的主觀認為,所以可以用 ni ka
: 基本上當時就是四選一,我剩這兩個選很久...
: 謝謝...kam sa ham-ni-da.
因為風吹而葉落,這是一般性的因果關係,並不是說話的人主觀原因的判斷
所以這裡要用 eo-seo 而不能用 ni-kka
而第二句是因為話者感覺看的人很多,主觀推斷電影應該很有趣,所以是用 ni-kka
以下是延世大學《韓國語文法辭典》裡面關於這兩個用法的比較
============================================================================
ni-kka eo-seo
============================================================================
1. 依話者個人的想法或經驗來推斷, 1. 表示一般性的原則
前文為後文發生的原因。
2. 前文可以接過去時相語尾 (eoss) 2. 前文一般不可接時相語尾
3. 在回答問題時用以表示明確的理由 3. 不是針對特定問題的答覆,
時使用。 而是表示一般性的原因時使用
4. 後文常可接勸誘形終結語尾 4. 後文不可接勸誘形或疑問形之
(-p-si-da, -p-si-o) 終結語尾
5. 後文不可接「對不起」「謝謝」
「很抱歉」之類的表現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64.50
推
01/07 02:09, , 1F
01/07 02:09, 1F
→
01/07 23:36, , 2F
01/07 23:36, 2F
推
01/08 00:13, , 3F
01/08 00:13, 3F
推
01/09 00:40, , 4F
01/09 00:40, 4F
→
01/09 00:40, , 5F
01/09 00:40, 5F
→
01/09 22:28, , 6F
01/09 22:28, 6F
→
01/09 22:28, , 7F
01/09 22:28, 7F
→
01/10 10:28, , 8F
01/10 10:28,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