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一下有關違約金

看板Gra-Travels作者 (貓王)時間21年前 (2003/04/24 19:0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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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yin (可愛的大眼蛙^^*)》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 : 畢旅去泰國 : 已經跟旅行社簽約了(博覽家) : 而且也繳了3000元的訂金 : 但是因為害怕SARS : 所以想取消 : 但是他說在出團的前一個月取消 : 要賠訂金3000+團費的10%--1350 : 那總共加起來就是要賠4350了 : 請問一下這樣合理嗎??? : 如果真的要賠4350的話就已經團費的3分之1了 : 對學生來說是很大的負擔ㄋ : 而且他說除非要找到有人跟我們一起併團(有10個不去了) : 才會退我們錢 : ps我們還有2個月才要出發 : 請大家告訴我一下..拜託拜託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繳交證照費用後,解除本契約,但應賠償乙方之 損失,其賠償標準如左 : 一、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之10 %。 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之20 %。 三、旅遊開始前第三日至第三十日期間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之30 %。 四、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之50 %。 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之100 %。 前項各款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簽證費用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 請求賠償。 他所能要求之賠償金額應為 視團費有無包括簽證費 若包括簽證費則為 (13,500-簽證費)*10% + 簽證費 若不包括簽證費則為 1,350 + 簽證費 注意這裏簽證費通常是指簽證費加手續費 不過應該要他拿出簽證 證明他確實已經辦了簽證才需給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7.109 ※ 編輯: Ayreon 來自: 140.112.247.109 (04/24 19:05)

08/30 10:34, , 1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8/30 10:3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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