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全世界只有台灣法官要被害人奪刀奪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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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全世界只有台灣法官要被害人奪刀奪棒嗎. 好幾年前. 美國把拔那邊. 紐澤西法官審強姦案. 問被害女子. 在被強姦的時候. 有沒有遮陰?. 有沒有闔上腿?. 有沒有報警?. "Block your body parts? Close your legs? Call the police?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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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如何改變當前法官心證問題?. 我認為有兩大方向. 1.對於專業證據的認定,法官必須交出來. 2.對於事實或者論理上的認定,法官必須要限縮. 第一項我在前文有明確說明了. 基本上就是由專業機構鑑定報告結果為結果. 法官本來就沒有任何能力與資格可以去對結果反駁. 就算要設有救濟管道. 那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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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文很長, 我先回這一點。. 跟大家報告一件很殘酷的事實:. 台灣的法官,並沒有受過認定事實的“訓練”(培養),. 大家都是自學的,或在實習的幾個月看學長怎麼做。. 台灣的整個法學教育,除了民事有王澤鑑的書可以看以外,. 其他領域,包含刑事、民事,完全沒有怎麼認定事實的教學,. 也就沒有 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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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刑法第23條明定:.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 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翻譯:回合制,你只能當後手. 過不過當法院說的算。.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62號判決節錄:. 按所謂正當防衛,係指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 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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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法則哩 XD. ^^^^^^^^^^^^^^^^^^^. 法官「從哪個管道學習」到這些認知?. 不然咧?. 我國法律體系怎樣培養一個法官的?. 法律系努力念書畢業,努力念書通過司法官考試,努力念書通過司法官. 訓練,然後當上法官。. 大家自己看看,上述流程中,法官「從哪個管道學習」到:. 符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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