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刑事訴訟法羈押要件是不是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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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民間司改會發表〈請立即檢討現行羈押法制〉的聲明,要求檢方應「立刻檢討現行之羈押法制,拋棄本位主義」,更指出「審判前羈押被告本不應成為檢方辦案的常態, 若有必要,也是屬於極為例外的情形。」(https://reurl.cc/XQXybg). 2009年6月,民進黨發表〈改革羈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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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昨天到現在. 一堆在說羈押要件必定要包含五年以上. 不要在把網路上google到的資訊,不查證就拿來當依據. 我也試著理解這個說法是哪來的,的確google的ai重點整理也是寫羈押三要件要包含五年以上重罪. 但事實上. 羈押是分成一般羈押、重罪羈押(柯案用這個)跟預防性羈押三種:. 一般羈押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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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可以自己下去親自抓人的. 就是檢察官了. 不是總統也不是閣揆更不是內政部長. 他們頂多交辦給下面處理. 也不是警察. 他們只是執行者. 所以敢挑釁唯一可以抓你的人. 而且一次還挑釁那麼多個. 只能說很勇喔. 但也很笨. 現在就是抓起來調查背後有沒有網軍鏈. 看能不能查到民眾黨的前立委. 你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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